还没从“电荒”、“煤荒”的旋涡中挣扎出来,电建项目又冷不丁被卷入突如其来的“环保风暴”,处于“风暴眼”中的电力建设单位惊神未定。
国家环保总局1月18日通报了30个违法开工项目,26个水电、火电及输电项目赫然上榜。一石激起千层浪,众说纷纭中,电源建设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国家环保总局此次所谓的“违法”,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03年9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影响评价法》明确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或者审查后未予批准的,该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准其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也就是说这次违法是程序违法,至于具体项目是否“环保”,另当别论。
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的说法,被通报的项目都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开工建设的。有些工程目前已基本完成,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
在国家强调可持续发展观、讲求绿色GDP的今天,国家环保总局叫停项目应在情理之中,但是,其中也不乏意料之外之处。
其实,国家环保总局给人的印象一向是温文尔雅,以致于有人误解为软弱可欺,否则,不会有这些绕过环保评审的项目上马。有人认为,出现了这种难以收拾的情况,环保部门难脱其咎,如此大规模的违法项目在眼皮地底下上马、投产,环保部门早干嘛去了?由此看来,环保的缺位由来以久。
电力专家刘纪鹏的质问更为直接,“为什么不在早期就介入?”此次受通报的项目都已在建,最典型的江苏太仓港环保发电厂四期2×600兆瓦机组工程,有关部门受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其240米烟囱已经施工到顶,而徐州华鑫发电公司扩建2×300兆瓦工程等项目目前也已经基本建成。
在刘纪鹏看来,现在介入必然陷入两难境地,“不是对环境破坏就是对投资造成巨大损失。”近两年来,电站项目蜂拥而上,一度引发无序建设现象,先是国家发改委于去年底出台《关于坚决制止电站项目无序建设的意见》,如今国家环保总局也亮出“环评”宝剑,但来自不同主管部门的叫停并未获得“齐声喝彩”,一再有声音质问为何事先缺乏科学的规划,为何非要等到形势异常严峻时才采取措施,先建后废的浪费难道就不能避免?
观察人士注意到,在电力盲目投资的一片混乱之时,政界、学界早以敲响警钟,而国家环保总局却并未多言。此番重拳出击,多少有点幡然醒悟、亡羊补牢之意。但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是,成本的浪费已经在所难免。国家环保总局副长潘岳认为,叫停一批项目可能损失几十个亿,但如果这种势头持续下去,所造成的国民经济损失巩怕就不能以千亿计算了。
几番叫停也使得电力行权主体缺位的问题浮出水面,电力准入监管关系矛盾重重——发改委、电监会、环保总局、地方政府,究竟谁有准入的决定权?有专家称,发改委的叫停,暗含了电力技术审批的强化,而环保总局的叫停则明显强调了的行政手段。
毋庸置质,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环境污染与生态恶化的问题,已经到了非动真格不可的地位了。但是,落实环保是一项长久事业,增强企业的环境保护意识也非一朝一夕的事情,更不是一顿“棒喝”就能解决的。有媒体认为,环保归位必须进行市场化的制度建设,清楚地界定和保障权利,鼓励和保护合法的契约行为,而不能用昂贵的行政之力简单地解决。
此次叫停,虽显突兀,但仍不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至少彰显了环保归位的决心。以此为始,大力加强环保的监督工作,违法项目可能会就此打住。然而,目前的情况并不让人乐观,据报道,被叫停的30个项目仍有8个在继续开工。不管理由如何,这种行为显然不是明智之举,毕竟违法在先。
当务之急是:各有关部门、企业要积极加强沟通,违法企业要及时纠错,加紧整改,环保部门要加快“环评”,对符合要求的予以通行,将损失降到最低。而不是绞进种种矛盾中,将问题复杂化。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