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东方时空》播出有关国家环保总局叫停三峡地下电站等一批违规项目的节目,以下是节目内容实录: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在京宣布,责令立即停建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等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并处以最高20万元的处罚。
2005年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布了对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汇司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环境违法限期改正通知书,两份文件。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责令三峡中国长江工程开发总公司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项目停止建设。而环境违法限期改正通知书则是责令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三峡地下电站”和三峡工程电源电站两个工程项目停止建设。
国家环保总局之所以如此力度,对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限期改正通知书两份闻见。这还要从此前不久说起。今年的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对外宣布停建全国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始建设的。其中,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负责建设的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三峡地下电站和三峡工程电源电站,在停建名单上名列前茅。
18号,环保总局的这一停建通知发出后,30个违规项目中的大多数建设单位都有所反应,他们与环保总局积极进行沟通,停止建设,立即整改,并表示要吸取教训。
截止到1月24日,30个违规建设项目中已有22个项目按规定停止了工程建设。但仍有8家没有停工。这里面,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的三个违法项目又全部包括在内。
三峡总公司的这三个水电站都是投资较大的工程项目,像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是仅次于三峡工程的国内第二大水电站,总投资高达约446亿元。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这一项目却是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的。而三峡地下电站和三峡工程电源电站两个项目,则不仅仅是没有经过批准的问题,而是根本就没有依法向环保部门报批,就擅自开工的。三峡总公司的这三个项目是属于典型的“未批先建”的违法工程。
包括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的三个违法项目在内,此次国家环保总局叫停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其总投资近1180亿元。无论从叫停项目的数量上,从投资的数目上,还是从大规模对外公布名单上来讲,这都是自2003年9月1日《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国家环保总局在对待违法开工项目这一工作上采取力度最大的一次。
对于这次“环保风暴”,东方时空做了一个调查。
1月18日,国家环保总局叫停了在13个省市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这些项目都是在环评报告书未获批准的情况下就已开工建设,投资总额达到了1179.4亿元。目前,已经有22个项目按规定停建,而包括三峡电站之内的8个项目还没有停建。您对此次“环保风暴”的第一反应是什么?(3小时内共有5986人参加调查)
1、为环保总局的举动叫好 36%
2、为何项目开工才叫停,风暴应该早点刮 52%
4、手下留情,经济利益第一 12%
出现这样的停建事件,到底是我们的法律制度不健全,还是执法力度不严呢?听听专家的看法。
汪劲(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家)
其实在我们国家20多年来我们国家制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有20多部,我统计了一下,它约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的十分之一,也就是说在中国的十部法律当中,就有一部跟环境有关。但是这么多的法律,它的实施却是非常地不理想,就是说这些法律的具体的实施,它都必须要由政府及其政府的主管部门来执行,这里头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说当地的政府或者说有关人民政府它的主要领导,它是以发展经济优先或者说不管怎么着,以提高本地的GDP作为它的一个政绩的指标来落实的话,它就会运用一定的权力遏制环保部门行使执法的权力。在这个过程当中,有关环保的法律实施起来就不是那么地顺畅。
那么这次“环保风暴”能否进行到底呢?再来听听专家的看法。
汪劲(北京大学法学院环境法专家)
从我国过去有关建设项目违法,然后纠正它的结果来看,一般情况下来讲都是采用补办或者补办环境影响报告书,补办有关的审批手续以后就结束了。但是补办这种情况它的最大的问题就是说它是一个事后的,所以我现在担心的是这么大的项目,30个项目,包括涉及到国家上亿元的资金的投入,这个项目是停吗,是真正能够把它停下来吗,还是说采取一些事后的补办的措施息事宁人呢?这个问题我真的表示我是很担忧的。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