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三明的司机反映,福州到三明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只有60至80公里/小时。限速太低,还不如走国道快。现在他不走这条“高速”了。
一位宁德的司机反映,罗宁高速公路全线最高限速只有60公里/小时。而交规规定,高速公路行车速度不能低于60公里/小时。他怎么开都是违章,感到十分困惑。
近段时间,许多司机朋友和群众反映,他们对高速公路限速不理解,有的路段很直,为什么才限速80公里/小时?小车与货车为什么限速是一样的?有的反映交警处理超速违章不合理。如此等等。
高速公路难道真的不高速?福建省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解释说:
高速公路限速,并非哪个部门人为设限,是从福建省的地形实际出发,根据国家的标准而设计。
关于高速公路限速问题,福建省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林振奇副支队长说,限速是在设计高速公路时就已设定,并非交警部门擅自所为。
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李述良副总工程师介绍说,世界上大部分国家高速公路都按标准限速。我国高速公路的限速为每小时80、100、120公里三个标准。高速公路根据这三个标准进行设计。每个标准都有各自的路形(路的曲线)要求,包括弯道半径、坡度、路基等技术参数相应要达到多少。
如,最高限速为80公里/小时的高速公路,弯道半径最小为400米。因此,高速公路限速多少,是根据国家标准进行设定,并非哪个部门设定。
福建省地形复杂,特别是山区,高速公路工程造价高,每公里往往要投资4500至5000万元,有的甚至达到7000万元。山区的高速公路最高限速只能80公里。如果按更高的速度设计,将要更大的投资。同时,交通量也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如果交通量不大,投入多了不合算。因此,山区高速的时速按80公里设计较为合理。
至于福宁高速公路限速为何只设60公里/小时。省高速公路总指挥部孙建林总工程师解释说,罗源段166公里处,是一个道路窄,弯道多,连续下坡的事故多发地段。原先是由“一专线”改造而成的,设计标准定为60公里/小时,这是有科学依据的。当然,我们也发现其中的不合理性,譬如从罗源到宁德有30多公里长,只因为罗源段166公里处坡度大,就把全程速度限制到每小时60公里,显然不合理。目前,我们在着手改造罗源段166公里处,消除罗宁高速公路这一卡脖子段,适当提高时速。
限速是出于安全考虑,超速行驶危险,血的教训应当吸取。
高速公路是指全封闭、全立交的汽车专用道,并非可以任意高速行驶。于是,提醒司机同志要时刻树立安全意识,不要开快车。据交警部门同志说,我国高速公路最高限速120公里/小时,而一些司机往往都超过这个速度,有的达到160—170公里/小时。这是绝对不允许的。
超速行驶,暗藏杀机。
2004年12月11日晚上19点45分,刘某驾驶的一辆闽G41800的小轿车,由福州往泉州方向行驶。
当车行驶到同三线福州段254K+800MA处,路上标志时速每小时80公里,但刘某把车开得飞快,车头不慎撞上了前方由吴某某驾驶的一辆赣C42342大型货车尾部,刘某及小轿车上的其他两名乘员不幸当场死亡,酿成3人死亡的特大事故。交警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与施救,发现两车碰撞后,都有不同程度的损坏。事故主要原因是刘某驾驶的小轿车超速行驶。
省交警高速公路支队林振奇副支队长告诉记者,2004年,全省在高速公路上因超速、超载等各类交通事故共发生1297起,重特大交通事故194起,受伤人数606人,死亡人数达到181人,直接经济损失达到2988万多元。
交通安全形势严峻,血的教训应当吸取。林振奇副支队长说,福建省是一个多山的省份,建成的高速公路许多地段弯道多,隧道多,窄道多。这些都需要驾驶员增强安全意识。
进而,他又从技术层面分析说,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驶速度达每小时100公里以上时,对于驾驶员自身的生理和心理都会产生一定影响。
一是视力下降。速度越快,驾驶员视力下降得越多。譬如静态视力为1.2的人,以60公里的时速运动时,视力下降到0.7左右,而运动速度增加到90公里时,视力将进一步下降至0.6以下,影响行车安全。
二是有效视野变得狭窄。一般人在静止或低速运动时双眼视野合计约为180度,时速100公里时大约窄到40度。因此有效视野的缩小妨碍驾驶员对近处情况的观察,可能漏掉必要的安全信息。
三是平稳感觉的变化。平稳感觉主要是依靠位于耳内深处的一个叫做三半规管的感觉器官产生的。当身体快速连续回转时,会引起三半规管感觉失调,出现平衡错觉。在高速公路的弯道上行驶时,由于曲线运动的速度很高,也会出现类似于平衡感失调那样的感觉,安全行车受到威胁。
提高管理水平,“分路段、分车型”限速已列入议事日程
不过,话说回来,目前,高速公路限速较为单一,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车辆全程的行驶速度。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李副总说,设计速度与行车速度实际上是两个概念。整条线路按80公里/小时设计,不等于说某个路段车辆的行驶速度不能超过80公里/小时。
对于群众提出的一些合理建议,福建省有关部门正着手解决。省“高指”孙建林总工程师说:
“近年来,我国高速公路发展迅速,但管理经验不足。有关部门正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群众现在反映最为强烈的是‘分路段、分车型’限速的问题,这是全国性的问题,是个趋势,我们也要重视。
这项工作已列入我们的议事日程。”他认为,好的路,完全可能提高限速,大型、中型、小型车辆的限速要区别对待。世界上许多国家的高速公路也都实行“分路段、分车型”限速。
据介绍,要实行“分路段、分车型”限速,必须制定有关标准,并根据整条路线的状况和设计参数进行技术论证,然后确定哪个路段时速可达多少,哪种车型最高时速为多少等。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李副总告诉记者,目前,国家交通部正着手制定关于分路段、分车型限速的《运行速度设计方法与标准》有关条文。现在,他们进行新的高速公路设计时,已将“分路段、分车型”限速的理念引入设计中。
另据了解,福建省将对有的路段进行改造以提高时速,如上述提到的罗源路段。另外,福州到三明的所有隧道,限速都已从每小时60公里提到80公里(福州段的标志还未改)。
交警部门表示: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服务
针对群众反映交警处罚的有关问题,林振奇副支队长说,根据国家新的《交通法》规定,当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车时,时速超过规定速度的50%以上,就要被课以罚款2000元,并可吊销执照。而福建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时速超过规定速度的50%,被课以1000元的罚款,并被扣分6分;时速超过规定速度的80%以上,才被课以罚款2000元,并考虑吊销执照。因此,福建省在处罚方面比起其他省份还是较轻的。
有的群众还反映,超速违章都要到当地接受处理,既不方便,又费力费时。对此,林副支队长说:“我们已经注意到这些问题。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文明服务。经省政府同意,从今年1月1日开始,各地区的高速公路交警部门进行条块管理,收归省交警总队管理。由于原先的网络要进行调整,所以要有一段时间的工作整合,但我们会尽快将此项工作做好,为群众提供最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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