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是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立足于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立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服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提出的2003年年主题。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关键在广泛团结动员各方面力量,重点在质量、安全、公平、诚信。围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中消协认真组织一系列活动。
1、组织召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座谈会。3月14日,中消协在北京钓鱼台大酒店召开“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共同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0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何祚庥、茅于轼等专家、学者及有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代表百余人参加了座谈会,与会各方就如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进行了讨论。50余家媒体到会采访,搜狐网进行了现场直播。
2、开展“消费环境状况调查”活动。为了掌握全国消费环境状况,中消协年初下发了“关于广泛组织召开消费者座谈会,调查和听取对当前消费环境意见的通知”。各地消协积极组织各种类型的消费者座谈会,调查和听取消费者对消费环境的意见。从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广东、重庆、西藏、青岛、宁波、厦门、成都等19个省市消协组织的座谈会情况看,均比较全面地反映了当前消费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其中有些问题还很突出。中消协对各地座谈会情况进行了汇总整理,分专题向社会公布,有些情况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重视。
3、充分发挥互联网作用,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宣传。中消协网站与全国38家地方消协网站联动,开辟“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年主题主页。同时,中消协与搜狐网站合办了“3·15在线”, 5400多名消费者直接与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就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互动,并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献计献策。中消协工作人员5次座客搜狐聊天室,分别就年主题、手机、房产、汽车、家电维权等与消费者网上交流。
4、四级联办3·15活动,把宣传“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重点放到农村。3月3日至3月15日,中消协与河北、山西、山东等省及有关市、县消协联合举办“面向农村,营造放心消费环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将维权宣传重点引向农村。山东省组织了有40多个省直属部门参加的下乡巡回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河北省在平山县召开了表彰消费维权先进单位大会,24个部门及十多个行业举办现场咨询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展览;山西省在平遥县召开了千人纪念大会,20多个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咨询,还组织了40多辆宣传车,分三路深入农村进行宣传。中消协与地方消协联办 3·15活动,极大的推动了各地消费维权活动的开展。
5、举办“营造放心汽车消费环境”研讨会。3月6日,中消协联合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消费者报举办了“营造放心汽车消费环境”研讨会。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公安部、交通部等部门领导及有关法律专家、消费者代表、汽车销售企业代表出席了会议。就汽车召回、汽车“三包”、市场监管、规范维修、消费维权、诚信经营等问题展开了讨论。60余家媒体到会采访,新浪、搜狐两大网站同时进行现场直播。
6、举办“商品房市场反欺诈研讨会”。4月1日,中消协联合中国消费者报举办了“商品房市场反欺诈研讨会”。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测绘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学会、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河南省郑州市、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到会进行了讨论,这次研讨会对规范商品房市场、依据《消法》第四十九条打击商品房欺诈行为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7、营造"非典"特殊时期的良好消费环境、努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今年春夏之交,面对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全国各级消协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坚持"两手抓",在全力投入防治"非典"的斗争,确保无一名工作人员感染的基础上,努力做好特殊时期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4月21日,中消协向各地消协组织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监督,全力投入‘非典’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消协组织加强对市场药品质量和价格的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防病、抗病宣传,妥善处理特殊时期的各类消费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了强化农村防治“非典”工作,5月9日,中消协又下发了“关于积极协同做好农村非典型肺炎疫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并以中消协特别消费警示的形式呼吁广大农村消费者“警惕非典型肺炎的传染与危害,切实做好防治工作”,同时赶印15万张防治“非典”宣传招贴画寄发全国各地农村。
5月22日,中消协与中国商业联合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倡导文明饮食,不经营不食用野生动物’活动的紧急通知”。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市场商品卫生状况,中消协对北京市场上64种食品进行了SARS病毒污染情况测试调查,及时向广大消费者通报了测试情况:“食品未受SARS污染,消费者可放心选购”,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群众的恐慌心理。
针对“非典”疫情引发的部分消费合同争议,考虑到地方协会可能遇到“非典”时期消费合同方面的投诉,中消协向各地下发了《关于处理“涉非”消费合同纠纷的几点意见》,及时指导各地妥善处理因“非典”引发的诸如旅游退团、影院退票、婚庆取消等特殊时期的消费纠纷。
各地消协组织积极配合工商、质检、卫生、物价、公安、药监等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把防治"非典"的商品和服务列为社会监督的重中之重,加大了对口罩、消毒用品、中西药制剂等特殊时期必需品的质量、价格的社会监督力度,力保防治"非典"商品的安全、可靠,努力营造"非典"特殊时期的良好消费环境,努力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8、主办旅游经济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9月3日至4日,中消协与杭州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召开了以“营造放心旅游消费环境,促进旅游经济恢复振兴与健康发展”为主题的旅游经济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著名法学家江平、著名科学家何祚庥及国家工商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旅游学院、香港消委会、香港旅游发展局、杭州市有关部门领导、院校专家与会并发表专题演讲。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上海市消费者协会会长叶公琦、澳门消委会执行主席何思谦也应邀出席研讨会。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及部分旅游景区代表、杭州市直机关干部、旅游专业学生共260多人参加了会议。搜狐网站财经频道、浙江电台旅游之声进行了现场直播。中央电视台、中国消费者报,浙江省、杭州市媒体,新华社等中央媒体驻当地记者站的30多位记者到会进行了采访报道。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旅游的需求会越来越大。因此充分发挥旅游业在扩大内需方面的作用,以旅游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并通过整顿和规范我国的旅游市场秩序,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旅游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中消协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原计划今年五月召开本次会议,由于SARS而推迟,也由于SARS对旅游业的重创而使本次会议更具现实意义。与会专家围绕主题就SARS对我国旅游业的影响、恢复振兴我国旅游经济、整顿和规范旅游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旅游消费环境、保护旅游消费者权益、促进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进行了深入的研讨,取得了广泛共识和建设性成果。
9、开展“格式条款系列点评活动”,创新消费维权新形式。针对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过程中,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权益严重的现状,中消协组织开展了“格式条款系列点评活动”。该活动旨在动员消费者对经营者提供的不平等格式条款,或经营者单方面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面做出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等,向中消协或当地消协组织反映,由专家进行点评。点评范围包括商品房、家用轿车、邮政电信、金融保险、旅游、铁路、民航、公路、公交服务、教育、中介服务、农用生产资料及水、电、气、暖公共事业服务等方面,通过点评,督促经营者改进经营方式、提高服务质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截至目前,中消协共收到社会各界来信来函400余件、提供点评线索近3000件,全国已有20多个省级协会联动开展此项活动,社会反响很大。黑龙江省还专门制定了地方法规《黑龙江省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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