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年主题是“为了农村消费者”。这一主题的确定,紧扣党的十五大精神,重视占全国80%的农村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针对性地解决假冒伪劣农用生产资料对农民权益损害严重的问题。
围绕“为了农村消费者”的主题,中消协组织开展了六项活动:
一是组织了“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专项调查。结果显示,农村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偏低,农村消费者权益受损严重,农用生产资料消费环境不容乐观,农村市场监督执法力度有待加强。
二是开展了以“为了农村消费者”为主题的’98·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中消协首次把活动的现场放到了农村,放到了我国消费者组织的诞生地——河北省新乐县,声势浩大,规模空前。
三是召开了旨在建立健全农村消费者组织监督网络和普及《消法》知识的现场会暨经验交流会。
四是开展农资比较试验和涉农调查,建立健全专业农机投诉站,促进政府制定《农用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为处理有关投诉提供依据。
五是推动农村司法保护,开展涉农法律援助。比如针对辽宁几百户农民因使用劣质饲料导致损失数千万元的投诉,中消协首次公开行使支持消费者诉讼的职能,向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人大信访局发出了支持消费者申请再审的书面意见。
六是举办“为了农村消费者”新闻大赛。
在1998年十月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上,做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稳定农村、繁荣农村经济、提高农民购买力作为把握全局主动权和经济发展的基本立足点,并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从而进一步证实了中消协开展“为了农村消费者”年主题活动,是紧紧围绕了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的,并在实践中取得了良好效果。它唤起了社会各界保护农民利益,支持农业发展的使命感,密切了党和政府与农村广大群众的关系,扩大了消费者协会在农村的影响力,增强了农村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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