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局四公司党政做出决定,大幅度缩减分公司机构编制,并对各分公司的管理职能进行了重新明确和划分,从而进一步优化了管理资源,提高了管理效率。
过去,中铁二局四公司实行公司—分公司—项目部三级管理模式,下属10余个分公司,每个分公司都设置了办公室、工程部、安质部、财务部等部门,定员编制都在10多个人左右,可谓“麻雀虽小,肝胆俱全”。随着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化,这种运作模式的弊端(如管理层次过多、机构职能重叠、管理成本增加等)也开始显现出来。此次“瘦身”过后,四公司在既有的生产经营片区设立了四川、贵州、济南、北京、广东、海南、厦门、广西、西藏和建筑安装分公司等10个分公司,分公司定员编制均为4人,经理、党工委书记、经营副经理、财务副经理各1人。其中,分公司经理、党工委书记和财务副经理都要兼任所辖区域重点工程项目的相应职务。经营副经理不在项目上兼任任何职务,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分析、调查、企业广告宣传、经营信息收集、项目追踪、社会公共关系建立、以及经营投标策划和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这样,调整过后的分公司实际上只设了一个专职岗位,其他岗位都是兼职。分公司的职能也由过去的行政管理为主,转向以片区生产经营开发为主,使经营工作的“龙头”地位得到了更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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