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在游圆明园时就对大水法遗址被圈了起来另收门票感到非常困惑。大水法的断壁残垣是圆明园的标志,也是中国近代屈辱史的标志,这种做法不是拿国耻来赚钱吗?大水法只是被圈了起来,还没有伤筋动骨,但圆明园的湖泊可就没有这么“幸运”了。
圆明园的湖底防渗工程近来被媒体曝了光,2000多亩的湖底全部铺设塑料防渗膜,四周再用砖墙严密封闭,共耗资3000万元。据圆明园管理处的负责人讲,这是为了解决圆明园的缺水问题。但一些专家认为,这个工程并非只是为了节水,蓄那么高的水是为了保证行船水位,招徕游客赚钱。
不是说遗址公园就不能赚钱,但绝不能为了赚钱而破坏遗址。对湖底防渗工程,有专家指出,“这是一次毁灭性的生态灾难和文物破坏”。因为这将彻底改变圆明园固有的水系结构,把“活水”变成“死水”,连带破坏园内完整的生态系统,并将摧毁圆明园的美学景观,使“宛若天成”的古典园林变成一片“假山假水”,使圆明园的历史文化价值消退。
更令人震动的是,这么浩大的工程,居然没有经过环保部门和文物部门的审批。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此工程必须事先向国家环保总局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依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的规定,由环保总局组织听证会,征询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但圆明园的湖底防渗工程并未报批,就擅自开工了。作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圆明园内破土动工自然还要征得文物部门的同意,尽管圆明园管理处声称,该工程已通过文物部门审批,但北京市文物局有关人员却表示并未批准这项备受争议的工程。有国家文物局权威人士指出,“在公然践踏《文物法》基础上实施的防渗工程,没有合法性”。由此看来,我们称这个工程为“违法工程”也不过分。
就是这项浩大的问题重重的违法工程,从04年9月开始动工至05年3月,在漫长的7个月内居然没有引起任何相关部门的注意。要不是兰州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客座教授张正春在游览圆明园碰巧发现,要不是张正春怀揣强烈的责任心投书媒体呼吁“救救圆明园”,这个工程很可能就会在悄无声息之中顺利完工。等到了夏天,塑料底的人工湖中注满水后,恐怕更无人知晓这水下的秘密了。届时,或许媒体上还会出现一则“圆明园环境治理成果显著”的报道,再配上一幅游船在行船水位高涨的湖面上荡漾的图片,就再也不会有人质疑这个严重破坏文物、破坏生态的工程了。若干年以后,当人们逐渐发现圆明园的水不再清澈,树木不再葱茏,却没有人能给出答案。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个工程的曝光,即使什么也无法改变,最坏也使人们知道了圆明园的“死因”,不至于让圆明园在若干年后于一片臭水中含冤死去。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中国建筑防水工业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田凤兰近日指出,圆明园所使用的防渗膜在地下的保存年限估计只有3至5年左右。果真如此的话,圆明园指望借此节水的设想将成泡影,专家所称的生态灾难大概也不致出现,一切都成了假问题。那这项花费巨资的工程无非就是给湖底埋下了一些白色垃圾而已了。
04年曾有媒体刊载了一篇题为《圆明园将见新“水”新“绿”》的报道,上有海淀区领导关于圆明园建设的指示——“今冬明春,圆明园要搞‘大会战’,在‘水’和‘绿’上下大功夫,并要开发一些方便百姓的游园项目。圆明园明年的建设也要围绕着推向社会及发挥现代休闲作用,争取以崭新形象逐步恢复圆明园曾经的辉煌。”今天,我们终于看到了这个“大会战”的成果。有关部门也许真应该仔细反思一下,圆明园是遗址公园,是中国人心中永远的痛,我们真的需要她变得越来越“新”吗?真的需要把她建成一个游乐场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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