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下午,茂名市建设局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就“茂名市天然气管道燃气工程建设经营合同”进行签约,茂名市副市长潘大林出席签约仪式。
2004年9月18日,茂名市建设局通过省建设厅举办的首届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招商洽谈会,与境内外知名燃气企业进行接洽,拟定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经营该市管道天然气。并委托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院、广东省燃气协会联合编制完成了《茂名市市辖区天然气利用可行性研究分析报告》。通过调研论证,认为该市管道燃气以天然气作为气源是可行的。
天然气以其价格实惠、安全性能高、环保洁净、无毒性等优点,而成为了我国200多个城市的主气源。目前,液化石油气在茂名市居民能源中占主导地位,引进天然气后,天然气作为该市管道主气源,可减少对原有液化石油气供气企业的市场冲击。液化石油气的批发和瓶装气零售,可面向周边地区、农村或供市民选择使用。而且中国燃气公司承诺:通过招聘、接收和购买社保、医保等办法解决原管道供气企业部分职工出路问题;通过收购原有管道和允许茂名市供气企业自愿参股(小于20%),予以解决供气企业的部分资产处置问题。
据了解,该项目投资约3亿元人民币。签约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茂名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在获得茂名市管道燃气特许经营权之日起三个月内,必须向甲方提交《茂名市建成区管道燃气投资建设计划》,经甲方批准后,保证按计划足额投入资金按期组织实施。在获得特许经营权之日起二年内,要投资基本完成茂名市建成区燃气市政主管网的建设,保证建设项目资金按预算足额投入,市区部分区域争取在2005底前通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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