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日前下发通知(交公路明电[2004]23号),要求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针对防止拖欠出台的各项管理措施,在各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结合交通行业实际,以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为重点,全面推进交通建设领域清欠进程,力争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政府投资交通建设项目的清欠工作。
通知说,05年是国务院提出三年内完成2003年年底前竣工项目拖欠工程款清欠任务要求的第二年,也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的关键一年。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核查交通建设领域拖欠情况,负责其直接管理的建设项目的清欠工作,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和地方政府做好地方交通项目的清欠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结合交通行业实际,进一步加强交通建设市场管理,建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制度,加强对工程分包、劳务使用环节的管理,对有中央投资的项目,要建立地方配套资金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解决拖欠问题不力的地区和项目法人要采用经济或行政手段,依法进行处罚,对直接责任人也要依法追究责任,以从根本上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
交通部公路司公路建设处副处长张德华说,交通建设领域拖欠数额较大,偿付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政府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严重滞后,清欠任务很艰巨,面临的形势也很严峻。
张德华表示,为确保完成国务院确定的三年清欠总目标,交通部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批拖欠额度大,清欠难度高的交通建设项目,实行专项督办。同时,还将加大对重点省份、重点建设项目解决拖欠问题的督查力度,加强对在建重点公路建设项目和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工程款支付情况的核查,以防止产生新的拖欠。对于部分拖欠数额大、清欠速度慢的省份,还将组织专家进行调研,并会在此基础上制定若干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交通建设领域的清欠工作。
2004年拖欠工程款的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由交通部负责的中央本级财政拨款投资项目的清欠工作已于去年年底前完成,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也已于今年春节前基本解决。据了解,目前政府投资项目拖欠主要是地(市)、县级政府拖欠,共81.34亿元,占交通建设领域全部拖欠工程款的64.21%,目前已偿还21.6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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