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获得国家发改委批复核准立项,此举将使深圳港集装箱泊位吞吐能力不足的矛盾得到缓解,对进一步促进珠三角地区经济和对外贸易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据了解,本工程位于深圳市西部南头半岛西侧,伶仃洋东岸的大铲湾口。深圳港大铲湾集装箱码头建设是深圳市港口物流产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程。深圳市委市政府于2001年决定规划建设大铲湾港区,立项申请于2003年上报国家发改委。其后,国家发改委委托中国工程咨询公司对项目作了全面详细的评估论证,交通部也及时出具了支持项目建设的行业意见。该项目先后取得了环保部门的环评意见书和国土规划部门的规划选址意见书。
该工程项目由深圳市大铲湾港口(国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与香港现代货箱码头有限公司合资建设、经营和管理,股份占比分别为35%和65%,由港方控股。合资建设经营期限为50年。总投资额估算70.73亿元人民币,建设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3个,7万吨级集装箱泊位2个,使用码头岸线1830米,设计年吞吐能力250万标准箱。合资建设经营范围主要为码头及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以及集装箱装卸、转运等业务,并建设相应的安全、环保等设施。
目前,码头一期工程填海造地正按计划推进,预计今年8月底前要交付码头建设所需要的约60万平方米土地。码头的设计工作也正在进行中,年内有望开展码头施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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