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春市召开的建设安全工作会议上介绍,为切实改善建筑工地职工生活条件,确保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真正体现党和政府对建筑工人特别是农民工的关爱,长春市建委作出严格规定:05年长春市所有建筑工地生活设施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否则,不许开工建设。
长春改善建筑工地生活条件的重点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职工宿舍必须达标。要设置符合标准的单人床铺,人均占有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平方米,室内净空高度不低于2.5米,每个宿舍住宿人数不得超过20人;冬季施工时,宿舍要有保暖及防止气体中毒的措施;必须设置饮用水设施,由专人负责。二是职工食堂必须达标。灶台和内墙面要全面镶贴卫生瓷砖,外墙面抹灰刷白,必须做水泥砂浆地面;要有防鼠、防蝇等措施。三是职工厕所必须达标。要使用水冲厕所,并有充足的水源保障冲洗;小便池槽要贴卫生瓷砖;按1∶25比例设置蹲位。四是医疗保健设施必须达标。现场要设置保健药箱,配备担架、氧气袋、止血带等齐全、适用、可靠的急救设施;要设置经培训的急救人员,对触电、中毒、高空坠落等意外伤害人员能进行急救。
据了解,05年,长春市建委将把改善建筑工人生活条件作为加强建筑工地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和文明工地检查评比的范畴,努力把建筑工地真正建成“职工之家”,让职工在建设城市、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切实享受到“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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