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年,敦煌市对建筑企业实行项目经理备案制和中标企业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登记制度,从源头上解决了部分工程中施工人员与中标人员不一致的问题。市监察局对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随时进入一线进行监督检查,查看工程配备人员是否与工程中标企业提供的一致。对凡是违反规定进行转包、分包工程,或者进行弄虚作假的行为,按照《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近年来,敦煌市开工建设项目每年以30%速度递增。为预防工程项目“明招暗定”以及非法转包、分包等腐败行为,确保项目管理运行在规范之中,敦煌市纪委监察局采取提前审查建设项目的合法性、企业投标资质、现场监督工程招标和实施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备案、登记、检查等后续监管措施,对工程项目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督,并产生了很好的效果。敦煌市近年来建设投资近30亿元,没有出现工程建起来,干部到下去的怪相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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