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日前确定了2005年清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目标,重点是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以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解决房地产开发等社会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同时继续清理以前年度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力争当年实现零拖欠。
据了解,今年内蒙古要坚持谁决策、谁负责、谁拖欠、谁偿付的原则,按照投资渠道,分类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的工程款。对于按计划投资拨款和配套资金不到位形成拖欠工程款的政府投资项目,按资金来源渠道由有关主管部门查明原因,尽快拨付到位。未经发展改革、财政部门立项批准擅自建设的项目,或者超过批准规模和标准形成的拖欠,由单位自筹资金或者通过资产变现等渠道筹集资金专项用于清欠。对于因项目竣工未结算产生的拖欠工程款,必须在6月30日前完成结算。对于资金不足、后续资金无保障的项目,不予批准和办理有关手续。对于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有关部门要一律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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