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即将面临办理毕业手续,档案怎么办理,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从人力资源开发局了解到,该局已滞留了1.1万多份毕业生的档案。有关负责人提醒毕业生,千万别把档案不当一回事。
据了解,1.1万多份档案多是外地的大中专院校退回来的。海南籍的学生在外地上学毕业后,在规定时间未办理档案迁移手续,学校只能将档案退回海南的人才管理部门。面对这么多退回的档案,档案的主人不去转走或办理托管手续,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也难以处置。据介绍,这些档案中不少是20世纪80、90年代毕业生的,成了被人放弃的“死档”。近年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存放的“死档”越积越多。 为何会有如此多的人对档案弃之不理?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部负责人说道,近些年来,毕业生的就业方式越来越灵活,人员的流动性大,许多用人单位对员工的档案不予重视甚至不加过问。一些毕业生看到档案暂时发挥不了作用,对档案转移到何处不闻不问。有的工作时间一长,或转换工作单位之后,自己的档案在哪也不知道了。
该负责人认为,随着人事制度改革的推进,人们的就业自由度提高,人才由“单位人”变成“社会人”,档案不再像过去那样对人才有控制作用,也不再是困扰人才流动的问题。但档案的性质和管理方式发生变化了,并不意味着档案可有可无。一个人的档案作为记录个人学习经历、工作经历、考核奖惩、思想政治状况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发挥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很多手续绕不开档案这一关。如职称评定、婚育证明、转正定级、各种政审、办理养老等社会保险,以及开具出国、考研有关证明等,都需要人事档案。随意遗弃档案会给自己带来许多麻烦。
近年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遇到许多因档案问题引起麻烦的例子。有的人急需档案,却到处找不到。有的虽然找到了,但因为滞留多年,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和完善,履历空白无法补救,后悔莫及。
相关信息:
毕业生档案如何办理?
1.已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凭单位接受意见,由学校将其人事档案迁往就业单位。
2.在“三资”企业、股份制企业、私营企业等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条件的用人单位就业,或在事业单位就业而受限于编制未能办理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其人事档案应委托各级人才管理机构保管并提供相关的人事代理服务。
3.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学生的意愿,将其人事档案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两年内保留在学校;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中专毕业生,可向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申请人事代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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