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链接:抓住机遇 开拓创新 为工程机械做更大贡献
一、三年来的工作回顾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本届协会是在2002年由原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和原中国建设机械协会合并而成的。原中国建设机械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是在1992年成立的,1996年召开了二届三次理事会,后因机构改革等原因一直未能换届;原中国工程机械工业协会第二届理事会成立于1997年,到2001年因开始酝酿合并事宜也未能换届;在2002年4月两协会联合召开理事大会时,考虑到过渡阶段的特殊性,经请示民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和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的同意,决定暂不换届,仅对两个理事会合并后的领导成员及分支机构进行了调整,组成了合并后的理事会主持工作。合并之前的两个协会均为第二届理事会,因此,这次大会定为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并进行换届工作。
三年来,我们在民政部、原国家经贸委、国资委和机械工业联合会的领导、指导下,在广大会员单位的支持下,积极开展工作,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基础上努力作好为企业、为政府的双向服务,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加强组织建设工作,为协会工作打好基础。
1、规划工作。在受原国家机械工业局委托编制“十五”规划的基础上,2002年受原国家经贸委委托,编写了《中国工程机械“十五”发展导向性意见》;2003年根据国家发改委和机械工业联合会的要求对其进行了修改,提出10种工程机械热门产品的导向性意见;2004年开始着手“十一五”规划编制的前期准备工作。
2、根据行业统计或抽样统计分析资料,定期进行行业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上报国家发改委、机械工业联合会等部门,同时在协会《简报》上发表,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参考。
3、2002年,协助原国家经贸委确定了第二批双高一优(高新技术、高效益、优质项目)项目及第9批国债技改项目报告的编制;2003年,为国家发改委“关于搞活东北老工业基地”第一批、第二批国债项目中的工程机械项目,进行评审并提出列项建议;2004年协会参与了工程机械行业第三批国家贴息贷款技改项目的审查工作,参加了国家科技部“863”计划项目的有关审定工作,参加了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组成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的评审工作。
4、受科技部和机械工业联合会委托,协会2002年开始,每年组织评审“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中的工程机械行业项目。三年来,共评出34个获奖项目,其中一等奖3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22个。经过几年的工作,“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在行业中影响日渐扩大,申报和获奖的项目水平有很大提高,受到业内广泛的重视和支持,为推动工程机械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作出了贡献。
5、受国家质量监督检验局、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委托,组织申报并参与评审了装载机行业的名牌产品工作。柳工、厦工、徐工、龙工、常林、临工、成工等7家企业的装载机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这项活动对于促进工程机械行业品牌建设,开拓国内外市场将起到积极作用。
6、关于二手工程机械进口问题,协会在调研的基础上,于2003年向国家质检总局及商务部提交了《关于建议尽快制定旧工程机械进口措施的报告》,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重视,连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管理措施,尤其是国家质检总局[2004]44号文件下发后,这一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04年,受国家质检总局委托,协会会同国家质检中心考察了香港地区二手工程机械予检验和进口等情况,并提出了改进建议。截止2004年10月底,二手挖掘机进口数量比2003年同期下降7%,旧工程机械的进口逐步趋向正常和规范。
7、关税问题,是涉及行业发展的大事。协会对此一直十分关注,并及时地向政府提出有利于行业的建议。2003年6月,协会向国务院税则委提出报告,建议进一步降低零部件进口关税。特别是发动机底盘、变速箱、液压件等关键零部件的关税。这样有利于国内主机厂的全球化采购,提高产品的档次,有利于参与国际竞争。另外,根据国务院税则委的要求2003年、2004年分别对税则税目进行细化调整,协会经慎重研究,提出了增列混凝土泵车、高空作业车、水平定向钻、稳定土拌合机、铣刨机等税目,调整叉车、起重机等产品税目共26个税号,这样有利于工程机械高技术产品的发展和海关进出口贸易管理。
8、根据《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文件精神,从2005年起,从香港进口的零关税产品范围将进一步扩大。为了保护内地工程机械有关企业的利益,协会向有关部门上报了《APEC自由贸易区需特殊保护的工程机械产品清单》的报告,对已列入零关税的混凝土泵、电梯等产品提出“原产地规则”的修改意见。
9、另外,几年来协会还完成了各级有关中央和地方政府部门委托的咨询工作,如根据原经贸委规划司要求,对部分政协委员提出的发展盾构机的提案进行研究,提出建议报告,供政府决策参考;参加了对广东省机械工业的调研,提出了《关于广东省工程机械行业核心竞争力和发展战略研究报告》等等,这里就不一一列举了。
(三)对涉及行业、企业利益的政策问题,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企业诉求,并提出调整建议。
众所周知,工程机械品种繁多,结构型式多样,服务领域广泛。因此,在行业管理中涉及部门较多。近几年,由于行业发展较快,有关各部门出台各种办法、条例、规则予以管理及限制,其中涉及安全、环保的合理认证是必要的,也符合国际惯例;但有一部分则因情况了解不多,不符合客观实际,给企业增加过多负担,显然不完全合理,企业反映较大。协会作为为企业服务的社团组织,力所能及地及时反映了企业诉求,预期得到解决。例如:
1、关于“特种设备”问题
国家质检总局从2003年起,发布一系列文件对“特种设备”进行强制性的制造许可或型式试验的认证。涉及工程机械类多种产品,尤其把部分土方工程机械列入“厂内机动车辆”加以管理,关系到众多企业的产品开发、生产、营销活动,行业内反映非常强烈,提出不少质疑、咨询意见。协会对此十分重视,2004年在经过充分征求意见后,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呼吁政府重视行业意见,慎重研究处理。同时,协会理事长亲赴有关上级部门反映情况,交流意见,引起政府重视。有关部门表示,在确定“目录”时将充分征求行业意见,慎重对待。现正在进一步商讨过程中。
2、关于工程作业车“公告管理”问题
在公安部和发改委对汽车产品由“目录管理”过渡为“公告管理”后,对于部分名称带车字的工程机械产品,在检测标准、产品变型、开发新产品等方面仍存在一些不合理的问题,影响了有关企业的生产和经营。对此,协会召集专题会议,建议把部分工程作业车从“公告管理”中剥离出来,并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目前,此问题已有部分得到解决,协会还将进一步反映意见。
3、2004年底,交通部、公安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公告。要求6月20日至2005年3月20日开始对“大吨小标”车辆进行重点清理。此事涉及工程机械中的混凝土泵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汽车式起重机等产品。有关企业反映,期限过短,给经营造成损失较大。根据企业要求,协会在长沙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这个问题,并向7部委提交了《关于对“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中的有关问题的建议报告》反映了企业诉求。以后多次向公安部和交通部有关部门催询处理情况。
4、 2002年,海关总署颁发了《关于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部门条目的通知》,很多工程机械企业反映该文件中所列部分限量工程机械产品的技术规格偏低,对国内企业不利。为此协会多次致函有关部门,建议对文件进行修订,以保护行业利益。
5、关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问题。
在2003年公安部下达的《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征求意见稿)中,涉及多种轮式工程机械产品安全标准问题,但由于轮式工程机械的特殊性,标准中有些条款缺乏针对性。为此,协会召开业内专家开会研究并提出修改建议,书面报送标准起草部门。
6、关于汽车起重机排放标准问题和强检项目中的“比功率”问题。
根据国家环保局[2003]114号文件规定,至2004年8月31日,停止销售和注册登记排放欧Ⅰ标准的汽车起重机。各有关企业6月都停止了欧Ⅰ标准车的生产,积极安排生产过渡。但由于宏观调控的影响,原销售计划受阻,6月份以前生产的产品库存积压较多,要在8月31日前销售完困难很大。鉴于以上情况,协会考虑到企业实际情况,向国家环保局呈报了《关于汽车起重机产品执行欧Ⅱ排放标准有关情况的请示报告》,报告申请延长过渡期至2004年年底。2004年9月,国家环保局下发了环[2004]300号公告,按协会文件将上述老产品的可销售期延至2004年12月31日。从而使有关企业避免了不少的一等经济损失。
另外,部分企业反映在执行GB7258-2004新标准中,有些大吨位产品无法立即到标准规定的“比功率”的水平,要求延长过渡期至2005年6月。为此,协会已向发改委提交了报告,争取解决这个问题。
“反映诉求”是协会的基本任务之一,是其他组织不能替代的。几年来,协会对于企业的诉求尤其是具有共性的诉求,十分重视并积极反映。虽然有些问题不一定马上能解决,但却能引起了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大大增强了以后解决的可能性。
(四)、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帮助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1、加强与国外同行业的联系和交流活动。至2004年,协会已与美国设备制造商协会(AEM)、日本建设机械工业会(CEMA)、德国制造商协会(VDME)、韩国建设机械工业协会(KCMA)、英国工程机械协会(CEM)、欧盟建设机械协会(CECE)、西班牙建设机械协会等对口组织建立了联系。并和韩、日等协会建立了交换资料的协议。2002年,协会派代表赴德国参加VDME年会,并在会上作了发言;2003年及2004年在日本召开的国际工程机械会议上,协会作了书面发言;2004年,协会秘书长受邀参加美国AEM年会,并作了专题发言,等等。另外协会还多次在中国接待国外同行业协会及国外大企业的访问。这些交流活动,宣传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扩大了协会影响,同时也使我们更多地了解了世界工程机械行业情况,为中国企业进入国际市场创造了条件。
2、2004年,协会和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共同组织中国工程机械企业以“中国展团”形式,参加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国际工程机械展——慕尼黑2004BAUMA展。这是中国工程机械企业首次有组织地亮相国际大展。中国参展商共计42家,展出面积1962平方米,其中协会组织的展团15家企业,展出面积1402平方米,展出产品38台套,其中大型设备15台。展会期间,协会举行了新闻发布会,全面地宣传了中国工程机械行业,获得到会人员的热烈欢迎,受到国外用户的高度关注。发布会上发放宣传专辑1500份,来展位前参观者达5000人次,会谈600人次。充分展示了年轻的中国工程机械行业的水平。会后有若干外商到中国参展企业订货。如浙江天成座椅厂代表自慕尼黑返厂后就有3起外商来购货,金额达伍佰万美元。协会应企业要求,2005年组织中国展团赴美国拉斯维加斯参加国际工程机械博览会。
3、2003年,组织部分企业对越南进行商务考察,考察团拜会了越南贸易部、建筑部、交通部、工商联合会等部门,参加了商贸洽谈会,初步了解了越南工程机械市场概况并建立了合作联系。
4、2004年8月,协会参加了贸促会组织的经贸代表团赴印度考察,并洽谈双边合作。印度是中国以外另一个快速发展的亚洲大国,其工程机械市场也很大,协会在此基础上,拟进一步研究关于开拓印度市场的问题。
5、从2001年开始,协会应有关企业的要求,每年组织出国参观专业展览并对国外相关企业进行考察,先后共有10个团组200多名企业领导及技术骨干参加。通过参观考察,企业进一步了解国外先进国家制造技术和生产管理水平。通过交流,开拓了视野,扩大了 眼界,为中国工程机械进入国际市场打下有力的基础。
(五)努力作好统计、信息、标准、培训、展览、评审、咨询、价格、技术交流及WTO等工作,为企业服务,为用户服务。
1、行业统计工作是协会的基础工作之一。两协会合并后,实现有了统一的行业管理,为更全面准确的统计工作创造了好的条件。三年来,除了努力扩大统计覆盖面,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外,还在部分行业(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平地机、汽车起重机和叉车)开展了按地区销售台数的统计(称CIMA统计),并及时反馈给企业。这对于企业掌握市场动向并及时调整生产和经营计划大有好处,受到了企业欢迎。但如何进一部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统计效率是今后应抓紧解决的问题。
另外,从2003年起,协会开始按月从海关调入工程机械进出口数据,以便更及时地了解和分析进出口动向,并按时通报给有关上级部门及企业。
2、成立WTO工作组。2002年是我国加入WTO的第一年,根据我国加入WTO后的形势需要,协会和中国机械工业国际合作咨询服务中心共同组建了工程机械行业WTO工作组,专门研究入世后行业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为企业提供咨询并解决存在问题。
WTO工作组自2002年5月成立以来,主要作了三方面的工作:第一,对涉及企业利益的有关WTO政策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政府部门反映,并提出调整建议,如针对进口工程机械的免税范围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交了《建议提高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中工程机械技术规格的报告》、《关于对2003年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泵车和汽车起重机底盘进口配额计划意见的报告》、《关于对(国家鼓励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产品目录)中增加部分工程机械产品的建议》等文件,为企业开拓对外市场空间,争取相对宽松的政策环境。第二,创办了《工程机械WTO工作组快讯》,自2002年至2004年年底已发行97期,每十天一期。主要内容是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进出口统计分析、有关WTO新闻及企业执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等,受到企业欢迎。第三,初步建立了工程机械行业损害予警机制。这是为了应对入世后可能带来的对行业的冲击而建立的,目的是通过对重点敏感产品的进出口数量、价格及国内企业同类产品的经营情况等参数的变化进行检测、分析其影响,发布受损害和损害威胁的予警信息,进行产业前置化保护。目前,该机制正在运行中,初步确定了6类16种产品为监测产品,23个企业为监测企业。
3、标准及培训工作:在标准工作方面,由于行业发展很快,尤其是行业管理空前统一,因而标准的制、修定工作非常迫切。但由于在标准管理渠道上未能理顺,协会未能发挥的作用。尽管如此,协会各分会为满足行业需要,积极主动地开展了很多工作。挖掘机分会、道路工程机械分会、装修与高空作业机械分会、建筑起重机分会和桩工分会等,两年来各项国标、行标的起草及修订工作共完成12项,其它分会也开展了大量的标准宣贯培训工作。在培训方面,根据市场需求,大量开展了工程机械操作维修人员培训工作,如挖掘机分会,举办挖掘机操作维修培训班,已举办20期,培训学员650人;道路工程机械分会举办了三期沥青搅拌设备技术培训班,培训学员283名;另外,协会和代理商工作委员会在新疆举办了“新疆军企工程机械职业技术培训学校”,专门培训复转军人的工程机械维修使用技术,以便更好地为用户服务。
4、开展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和信息交流活动。从2002年起,协会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工程机械行业高层论坛会”,由全行业骨干企业领导和业内专家共商行业发展大计。三年来,协会各分支机构召开了各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会,信息交流会等达50余次。为企业创造了一个相互交流、沟通的平台,这是企业发展所必须的,因而受到企业的重视与欢迎。
5、积极开展咨询和评审工作。协会利用本身掌握的行业信息和市场信息,以及专家资源,开展咨询工作,为用户和行业发展提供建议,如给郑州宇通重工和广西柳工集团等提供了产品发展和市场分析报告;另外积极给来华投资或寻求合作伙伴的外商进行牵线搭桥,协会以及各分会都做了大量工作。在评审方面,装修与高空作业机械分会根据行业要求,开展了高空作业吊蓝,擦窗机等生产企业的生产资质评审工作,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防止劣质产品进入市场,保证用户安全。道路工程机械分会对会员单位的新产品组织技术评审等等。这些行业自律性的认证工作,效果比较好,起到了为用户服务,为市场服务,为会员服务的作用。
6、展览工作。近几年由于工程机械行业市场火爆,各种形式的展览会比较多,其中有部分展览会办得质量不高,使企业蒙受损失。为此,协会研究决定,原则上只支持北京的BICIS展和上海的BAUMA展。目前这两大工程机械展规模越来越大,水平也逐年提高,企业参展踊跃,起到了很好的展示、宣传和交流作用。
7、从2002年起,协会与机械工业信息院合作每年编辑出版《工程机械年鉴》,按行业工具书要求编辑,内容丰富、全面,详细地记录了行业的发展历程;读者对象主要是政府机关、生产企业、广大用户,是一部优秀的业内工具书。
8、价格协调及行业自律工作。工程机械行业中装载机产品的价格竞争一直是比较激烈的,2002年价格大战趋白热化,由于钢材大幅度涨价以及部分企业的不正当压价,致使全行业销售额虽上升,利润却几乎下降为零,形势危机,于行业发展十分不利。2003年及2004年协会应企业要求,分别召开了“装载机价格协调会议”。会议认真学习了有关价格政策,研究了成本、市场及销售问题,在价格自律问题上初步形成了共识。为防止装载机价格大战的进一步发展起了一定作用。
以上是三年来协会工作的简要回顾。
我们虽然作了一些工作,但与广大会员对协会的期望与上级部门对协会的要求还相距甚远。协会工作还存在很多困难与不足,主要是:
(一)近些年我国工程机械行业发展较快,为了规范企业行为,各相关政府部门出台了一些法规、政策及管理措施,这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事情。我们只是希望在制定和贯彻相关政策时,应多听听企业的意见,多征求一些行业协会的意见,这样有利于使政策更加符合实际,也有利于法规的贯彻实施。否则,容易造成企业负担过重 ,意见较多,使协会忙于处理企业的诉求。这样于行业发展不利。
(二)协会的职能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如标准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工程机械行业统一了,两协会合并后应该在行业统一的基础上,发挥新的协会的组织协调功能,这也是行业标准工作统一的好时机。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实现。尽管如此,目前交通部系统、建设部系统有关工程机械的标准是委托我们协会牵头组织制修定,效果很好。我们希望尽快改变工程机械标准分散的局面,把行业标准工作作好,使其真正发挥促进行业发展的作用。
(三)协会需要各方面的支持。协会目前正处于发育和转型阶段,特别需要有关部门实质性的支持和具体指导,使它尽快壮大起来,承担起历史赋予的重任。比如税收问题,把协会完全等同于生产、经营企业显然是不合理的。大家知道,协会是非盈利性的社团组织,收入菲薄且不稳定,在发育时期更需要有一点积累。现在交了税收后,所剩就廖廖无几了。所以我们热切盼望税务部门能在税收政策上赋予协会一定的优惠。
(四)从协会内部来说,还没有完全解决好“自主、自立、自养、自强”的“四自”问题,仍面临转变观念,完善机制的任务,人员老化和人员结构不合理的现象比较突出,仍需努力改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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