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志昌,江苏启东市人,大学文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57年参加工作,先后任技术员、科长、总工程师、厂长,党委书记、总经理,1995年起任徐州工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993年任徐州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陆志昌同志主持设计的QY16起重机获江苏省开发苏北科技成果一等奖、机械部三等奖,QYJ5起重抢救车获总后勤部科技成果二等奖,《江苏省超重运输工程机械产品调研报告》获机械委优秀科技情报成果三等奖。他担任领导后,注重科技进步,着力推进改革,参与组织引进了20项世界一流公司的先进技术,QY16起重机和CA25压路机获国家银牌奖,重型机械厂成为行业第一个国家一级企业。领导、筹备、组建了行业第一家规模最大的实体化集团公司,奠定了在中国工程机械行业排头兵地位的基础。徐工集团先后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江苏省双文明先进单位称号,是全国百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120家试点企业集团,国家863/CIMS试点示范企业。
陆志昌同志曾获1985年、1986年徐州市优秀企业管理者,1987年徐州市劳动模范、职工教育优秀工作者,1988年江苏省劳动模范,1991年江苏省优秀企业家,1991年被中组部授予优秀企业领导干部称号,1994年全国劳模,中国共产党十四大、十五大党代表。
陆志昌同志多年来一贯积极支持协会工作,把行业工作视为本职工作,在行业发展、规划以及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等方面都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对行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在工程机械行业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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