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经过与中小投资者交流和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提议,三一重工对价方案修改为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5股股票和8元现金,比过去方案每10股增加了0.5股,现金对价不变。上述方案即由三一重工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共支付2100万股股票和4800万元现金对价。
针对投资者最关心的大股东减持问题,三一重工的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也在原有承诺基础上进行了补充承诺,明确表示只有在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才可挂牌交易出售所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条件之一是,自三一重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满24个月以上;条件之二是,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任一连续5个交易日公司二级市场股票收盘价格达到19元以上(含19元)。
此前,三一重工在初始对价方案推出后,根据市场反映及流通股东呼吁,对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进行了一次重大调整,由原拟定的每10股派1元转增5股调整为每10股派2元转增10股。此举受到市场流通股东的初步认同。
对于本次增加对价比率和补充承诺,三一重工执行总裁向文波昨晚在接受采访时表达了五点考虑。一是三一集团抬高了减持股票的门槛,对流通股东做出了进一步的承诺,使流通股东对三一重工的未来收益有较好的预期;同时,三一集团抬高减持股票门槛可以减少对二级市场的冲击,有利于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二是国家之责大于企业之利。股权分置改革对我国资本市场健康、持续、规范发展有着重大意义,三一重工的方案能否通过事关我国股权分置改革进程和下一步股权分置改革的信心。尽管非流通股股东此次让利了,但作为在改革开放中成长起来的民营企业------三一集团应该为证券市场的改革尽力。
三是长远利益大于短期利益。短期来看,非流通股股东做出了更大的让利,但从长期来说,证券市场为三一重工提供的资本运作平台对公司更为重要。为了三一重工长远的、更大的发展,此次非流通股股东做出一些让步是值得的。
四是此次出炉的方案为未来股权分置改革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样本。因为三一重工的方案包含了股权分置改革各要素,以后的方案是这些要素的组合。
五是三一重工修改方案是在非流通股东和流通股东进行充分沟通后确定的新对价方案,这为未来股权分置改革打开了通道。
该公司5月25日还发布召开200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第一次催告通知、独董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的第一次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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