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铁十六局集团四公司批准了116名工人提前离岗休养的申请,并与之签订了《提前离岗休养协议书》,这使该公司一部分“三无”职工得到较好安置,为稳定职工队伍、构建和谐企业破解了一道难题。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工程利润空间的日益缩小,要达到减员增效、增效激活的目的,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只有从组建一支高效精干的职工队伍,打造强有力的核心竞争力入手,围绕人事、用工、主辅分离等机制进行改革,但推行这些改革必将与保持职工队伍稳定产生一定的矛盾,尤其是如何安置一部分曾为企业做过突出贡献、而今一无技能二无特长三无体力、有岗也上不去的老职工,成为企业亟待解决的一个突出难题。针对这一问题,四公司班子成员经过讨论达成共识:实行减员增效并非搞一刀切,简单地将职工推向市场,而是在充分尊重历史和现实情况的基础上,实现企业稳定发展和职工老有所养的“双赢”,创建团结向上的和谐环境。为此,该公司进行了广泛的征求意见和研究探讨后,出台了《工人提前离岗休养(暂行)办法》,规定:凡年龄在四、五十岁的“三无”职工都可申请办理提前离岗休养手续的,从公司审核批准之月起发给离岗休养基本生活费650元/月,工龄补助每年10元。提前离岗休养人员必须与企业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提前离岗休养协议书》。
实行这一政策,不仅为企业更快地与市场接轨,全力打造市场竞争力奠定一定的基础,而且增加了“三无”职工的收入,由以前的400多元/月待岗工资提高到了700多元/月;同时他们还可以自谋第二职业,为自我发展谋求更大的空间,消除了不稳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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