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柳工轮式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证书有效期至2009年。获此证书凸显了柳工制造特种设备的实力,目前行业中只有少数几家企业有能力申请该许可证。
柳工申报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是根据2003年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试行)》的规定,于2004年对属厂内机动车辆的轮胎式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并根据要求完成了产品的型式试验及制造条件的现场评审。
柳工产品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是机械行业发展的需要,获证表明公司组织机构、人员素质、基础设施配备、质量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体系运行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柳工产品装载机、挖掘机的制造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满足《制造条件鉴定评审细则》的规定。获证后,柳工将严格按证书的监督管理规定,在柳工牌轮式装载机、履带式液压挖掘机产品包装、质量证明书或产品合格证上标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编号及有效日期,并将编制《特种设备制造管理许可证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许可证的管理和使用要求,定期接受上级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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