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委,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入夏以来,气候变化异常,特别是近期我市连续出现高温天气,并有可能持续出现高温天气的趋势,给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带来了很大影响。为了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当前防暑降温工作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要求的高度,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切实抓好防暑降温、安全生产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保障工作。要针对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因素,制定防暑工作预案,做到及时研究、重点预防、严格落实,合理安排群众的生产生活。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减少和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意外情况,要迅速处置,及时上报,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进一步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防暑降温工作是一项季节性很强的劳动保护工作,关系到安全生产和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领导责任、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综合监管责任,防止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正确引导生产单位针对夏季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组织好工业生产,搞好电力、运输、市场、安全、生产资料等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统筹调度。加强对燃气、供电、化工等企业和车站、客运车辆、商场、学校等公共聚集场所,以及油库、危险品仓库等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监管,发现不安全苗头,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迅速排除隐患。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防止车辆因高温造成性能衰减、自燃、爆胎以及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合理安排生产班次和劳动时间,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禁止延长高温作业工种的工时,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三、切实抓好防暑降温措施的落实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对当前的防暑降温工作作出部署安排。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管理、医疗卫生等部门及工会组织要把防暑降温工作作为近期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劳动监管和生产调度,做好医疗保障服务,保护职工生命健康,特别是要做好城乡弱势群体防暑降温的帮扶救助工作;电力、水务、燃气部门要切实搞好群众生活所需水、电、气的供应工作;教育部门要做好学生的防暑降温和暑期安全工作,中小学校要为学生提供足够的饮用水或消暑汤,避免学生在烈日下操课,暑期不得开办补习培训班;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交警、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室外工作群体的防暑降温工作;工商企业要增加通风降温设施,提供防暑降温用品,室外作业单位要适当调整作息时间,在高温时段适当安排职工轮休,防止中暑和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施工单位要注意做好民工的饮食、饮水供应及住宿场所的环境卫生工作;城区各街道、社区和各公共场所要为市民开辟、开放纳凉解暑场所,沿街企业及单位要为行人提供避暑方便;新闻媒体要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方式,普及防暑知识,帮助城乡群众科学地、自觉地做好防暑工作。
四、确保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
流通主管部门要指派专人监测高温暑期人民生活必须品和重要商品的市场供应、价格动态,掌握市场信息,防止发生市场异常波动,保证市场供应平稳有序;卫生防疫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卫生的检查,防止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供应不洁食品,严防群体中毒事件发生;各大中型商场、餐馆、网吧及其它营业场所,要加强高温暑期营业场所的通风、降温和卫生防疫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消费环境。
五、努力搞好旅客运输安全工作
交通运输单位要增加降温设备,做好旅客停留及旅途中的防暑降温工作,让旅客和司乘人员有一个良好的工作和乘候车环境;市政、公交部门要在公交乘车点设置遮阳设施,为乘客提供避暑保障;运输单位要根据实际,调整好司乘人员的作息时间,严防疲劳驾驶,有条件的单位要安排资金,购买降温物品和药品,保证司乘人员的身体健康。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高温暑期安全生产及群众防暑降温工作的领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加强指导,及时协调解决生产单位和人民群众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确保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稳定。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5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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