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广东省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颁发工作已基本完成,广东省建设厅近日发文(粤建管字[2005]71号)转发建设部《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通知》,指出广东省从2005年7月14日起,全面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广东省建设厅要求,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7月14日后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参加工程项目招标投标,不得对其承建的项目颁发施工许可证。
7月15日至25日,各地区要组织对在建项目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进行检查,对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项目,予以停工处理,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责令总承包、分包的施工企业依法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复工,对于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应依法清出建筑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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