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28家建筑企业向全市建筑企业发出自律与诚信倡议,并作出郑重承诺:严格按有关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不出现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
根据倡议和承诺的内容要求,该市建筑企业将做到,企业雇用农民工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根据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按照约定的日期按月支付工资,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对已获得的工程款,要优先偿付农民工工资;企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不放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和个人;企业在支付农民工工资时,要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工资支付情况,并将有关记录保存备查;工程承包企业要对劳务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进行全方位监督,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到工资;工程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有条件的企业,可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储备金制度等应急机制,防止出现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法律知识教育作为农民工上岗培训的重要内容,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和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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