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局日前作出决定,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建筑企业必须把工资直接发放给外来务工人员本人,而不是通过“包工头”转发。
据统计,从去年年初到今年7月,该市新增拖欠工人工资1394.6万元,涉及工人1489人,目前经该市建设局协调处理,已经全部清理完毕。该局近日给各区建设局,市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下发了开展联合文明行动的通知,强调全市的建筑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劳动用工制度,为劳务工办理工资卡,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工人手中。总承包企业因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承担全部责任。
据了解,去年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与建设部联合下发有关办法,规范建筑企业应按照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按月直接发放工资给外来务农民工人员本人,严禁发放给“包工头”。为此,深圳市建设局强调,对有拖欠工程款和工资行为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建设、施工单位,将按规定记入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得加入政府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并给予停止招投标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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