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至31日,由河南河务局建管处、规计处、财务处、审计处、办公室等部门组成的竣工验收委员会,对焦作、新乡、濮阳河务局的30项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验收,对郑州、开封、濮阳河务局报送投入使用验收的40项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投入使用验收。
通过竣工验收的30项工程分别为:濮阳15项、新乡14项、焦作1项。验收委员会听取了建设、监理、设计、施工单位和质量监督站的汇报,认真审查了内业资料和有关建设文件,并对工程进行了外观检查。经验收委员会认真评议,认为这30项工程(其中两项需要进一步完善)已按照批复的设计完成,投资全部到位,资金使用合理,内业资料齐全,工程质量合格,同意通过竣工验收。
通过投入使用验收的40项工程为:濮阳14项、郑州13项、开封13项。这是该局为加大竣工验收工作力度及防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本着防洪工程尽早发挥效益的原则,对于由于资金等问题不能财务决算而最终影响竣工验收的工程,首次成立了由该局建管处、规计处、办公室和市局有关部门组成的投入使用验收委员会,通过听取各参建单位的汇报,认真审查了内业资料和有关建设文件,对工程进行外观检查,经该验收委员会认真评议,对郑州、开封、濮阳河务局报送投入使用验收的40项防洪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投入使用验收。
验收委员会同时对验收的遗留问题提出了处理意见,要求各有关单位限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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