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中旬山师北街在背街小巷整治中焕然一新。平整的沥青路面让附近近万名居民和中小学生高兴了不到两个月,这几天大家发现这条街中央又掘开了一道大沟,仔细一问,敢情上次修路的和这次扒路的不是一家人,修路的是市政部门和办事处,这回扒开路面是为了铺设自来水管道。
类似这样一条路刚修好又被“开膛”的新闻,我估计大多数读者和我一样,近乎“阅读疲劳”了。但“疲劳”归“疲劳”,隔不了几天,类似新闻又冒出来了,看到后又会惹一肚子气。
早在2000年12月1日,济南市人大就通过了《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立法规范道路挖掘:“水、供热、供气、电力、电信等单位,应当根据年度管线建设计划,于每年3月底前,向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报送当年道路挖掘方案,由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城市道路年度挖掘计划,科学安排施工。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五年内不得挖掘,大修的城市道路三年内不得挖掘。”
而具体到山师北街,作为一个普通市民,我无从知道修路的单位和扒路的单位是否也按上述规定做了。我想说的是,如果没有通过气、沟通过,他们为什么敢置法律于不顾?而如果相互协商过,又何以出现今天这种局面?莫非济南市人大通过的地方性法规在他们眼里仅仅是摆设不成?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可我们现在有了管马路的地方性法规,还屡屡出现这种没规矩的事,又该是谁的责任呢?
如今,举国上下正在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而市区道路今天修了明天扒显然有悖这一目标。日前,济南市文明办与本埠一家报纸联合评定的“我最痛恨的十大浪费现象”中,“道路重复挖掘浪费”榜上有名,可见老百姓早已对此是咬牙切齿、深恶痛绝了———这样的“扒路军”挥霍了多少资金、耽误了多少时间,能不挨老百姓骂吗?
据我了解,回填道路由于地基坚硬度与原有路面不一,回填时沥青轧不实,导致同一水平线路面承载力不均,最终将大大影响整条道路的质量和使用寿命。显然,这种修了扒、扒了补、再扒再补的做法无异于“割肉补疮”。
从去年开始,济南市开始了大规模的市区道路整治,城市交通为此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而我之所以想对这种早已不是新闻的“扒路军”现象再唠叨几句,就是因为,如果我们继续容忍这种行为的存在,那么,从某种角度来说,投入这么多资金和人力修建道路也将变得毫无意义。
无论如何,该限制一下“扒路军”的活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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