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喜庆、祥和的“十一”长假,日前,建设部发出紧急通知,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通知要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针对节日长假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立足超前防范,认真查找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指导企业认真做好自查,并结合本地区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和安全工作实际状况,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有针对性地作出检查部署。自查和检查都要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防止走过场。
通知还要求,要加强对建筑施工安全的检查,坚决制止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凡是发生事故的在建工程,经调查发现施工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要追究有关安全监管部门的责任;国庆节期间确需继续施工的工程,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
建设部有关人士指出,建设系统承担的城市公共客运、供气、供水、供热、风景名胜区、公园和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为此,通知明确要求,要重点加强对供水安全、燃气安全、客运交通安全,特别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和风景名胜区及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安全检查。对国庆节期间举办的庆祝或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通知同时要求,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国庆节期间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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