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有关部门了解到,20年来,陕西省以工代赈完成总投资62.6亿元(其中国家资金40.8亿元,省内各级配套21.8亿元),共解决了近千万群众和500多万牲畜的饮水困难,新修基本农田370万亩,改善和新增灌溉面积366万亩,新修和改造县、乡、村道路2.7万公里,小流域治理5950平方公里,搬迁群众6.7万多人。
为了加大西部边远贫困地区的基础水利设施建设,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先后四次向陕西省下达2005年国家以工代赈资金5亿多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2.15亿元,中央财政预算内专项资金0.89亿元(国债)(包括以工代赈示范项目0.25亿元),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资金(国债)2亿元。
这批5亿元资金主要用于陕西省贫困地区的基本农田、乡村道路、小型农田水利、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资金按计划投入后,将新修基本农田和坝地7.8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5.6万亩;新修和改善乡村道路2380多公里,桥梁2400延米,解决农村24.6万人和10万头牲畜的饮水困难问题;治理小流域面积70多平方公里;搬迁贫困群众4.65万人。据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这批资金的使用提出了严格要求:一是资金必须主要用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二是必须按照省管项目的原则,严格按国家计划实施,资金不能切块下达;三是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生态环境差、生存条件恶劣、地理位置偏僻地区和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地区的贫困群众,必须坚持以自然村落为单元的整体搬迁和有土安置的原则,绝不能“搬富不搬穷”;四是坚持满足现在需要,留足发展空间的原则,不能给群众造成过多的经济负担;五是对搬迁户、搬迁人数和补助资金要张榜公布、公开透明。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