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专项规划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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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日,水利部规划计划司在京召开全国“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专项规划座谈会,学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建议》精神,交流各单位编制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特别是改革与管理专项规划的情况,进一步推动规划编制工作。
前不久,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制定“十一五”规划指明了方向和目标。部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在会上就如何贯彻中央《建议》精神,做好“十一五”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讲话。
会议主办方邀请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部部长韩俊、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巡视员高俊才等在座谈会上作了专题报告。水利部有关司局、流域机构,部分省、市水利(水务)厅(局)代表在座谈会上作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要深入贯彻《建议》精神,着重把握好八个方面的要点。一是当前及“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阶段。二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原则和目标。三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四是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及基础设施建设。五是把握好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六是把握好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七是把握好深化体制改革。八是把握好加强和谐社会建设。
会议提出,水利发展“十一五”规划要突出发展与改革双重目标和任务,更加重视水利改革与管理。水利改革与管理将以资源管理为重点,以制度变革为主线。针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责和管理内容,“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专项规划主要包括涉水事务社会管理、水利改革、水利行业管理三部分。同时提出,要拓宽思路,开阔视野,创新“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规划。
会议提出了“十一五”水利改革与管理的主要任务。一是要加强政府对涉水事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其中包括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节水型社会管理制度建设、水资源保护管理制度建设、防洪抗旱减灾管理制度建设、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建设、河道管理制度建设等。二是要深化水利各项改革。包括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水利投资体制改革、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农村水利改革、移民工作改革等。三是要加强水利行业管理。包括要转变水利管理方式、加强水利规划工作、完善水利政策和强化立法执法、加大水利科技创新与人才培养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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