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近期将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施工人员在工地意外死亡,有望获得8万元以上的赔偿金。目前《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河南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讨论稿)》已经制定完毕,预计明年2月起实施。
目前,河南省有396万建筑从业人员,其中绝大部分是农民工,一旦在施工过程中出现意外,其合法权益很难得到维护。《意见》出台,将使其维护权益时有章可循。 保险费由施工企业交 《意见》规定,保险费用要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施工企业在工程开工前交纳保险费用,办理投保手续。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按分包工程量合理承担投保费用。业主直接发包的工程项目,由承包企业直接办理。施工企业不得将投保费用向职工摊派。施工企业投保后,应在施工现场张贴布告,告诉被保险人。未投保的项目,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投保工作较差的企业,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 保险的范围和期限 《意见》要求,在河南省从事的各类房屋建筑、附属设施建设工程及其配套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和各类房屋维修工程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农民工、临时工)和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保险期限从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 收费标准和赔付标准 河南省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收费标准为:工程造价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的按3‰收取,500万元至2000万元的(不含2000万元)的按2.5‰收取,2000万元至8000万元的按2‰收取,8000万元至2亿元的按1‰收取,2亿元以上的按0.5‰收取。发生事故赔付时,死亡一人至少按8万元赔付,伤残人员按赔付比例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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