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颁布快两年,我国入世后承诺金融租赁全面对外开放。尽管有许多企业申报成立金融租赁公司,但是至今还没有新的金融租赁公司成立。造成这种现象有两个原因:一是行业本身不成熟,二是申办单位没有经验。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是在行业出现危机时,经过行业主管和业内人士的努力出台的。此时行业已伤痕累累,历史包袱沉重,行业脱离主业,违规经营的现象严重。经过一年多的增资扩股和改制,行业整体得到翻身,但是违规现象没有完全杜绝,业内的治理整顿尚未结束,拖延了新公司的审批。入世后,对外资投资人承诺按照管理办法设立新的金融租赁公司。对内由于管理办法细则还没有出台,规范的监管体系尚未建立,要想早日申办成功需要按照新的思路和办法申办。
过去由于申办企业对行业的情况不了解,许多地方还停留在老的设立公司概念,以为拉关系,走后门,依靠某些领导关系,按照“跑部钱进”的方式就可以成立新的金融租赁公司。历史给金融租赁公司带来了沉重的包袱,也给行业带来的丰富的经验。如今行业开始成熟了,主管部门监管严格了。人情固然重要,但市场经济规律无形地主导了申办工作。为了让申办企业尽快熟悉、了解这个行业,按照市场规律申办新的金融租赁公司,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才力和时间的浪费,给申办企业提如下建议。希望尝试如下程序,加快申办步伐:
第一步,应该进行市场调查和行业调查,了解行业的基本状况,以及为什么要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的目的。征求一些潜在投资人的意见,取得共识后成立一个金融租赁公司申办小组,选出申办组组长,负责出面筹集申办资金,制定申办方案,开始申办工作。
第二步,加入金融租赁行业组织,参加行业活动,进一步了解行业情况是否符合申办的目的。这个阶段有三件重要的事情要做。一是借助行业专家的力量,编制拟可行性报告。这个报告和过去的“可行性报告”有很大的区别,它是未来“商业计划书”的主体结构,其内容包括:为什么要成立金融租赁公司;成立后怎样运做;利润增长点在什么地方;由谁来经营;公司按照什么时间表发展。二是培训未来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租赁公司的人才奇缺,没有经营人才的团队,是不可能找到真正的投资者,行业主管部门不会批准不具备经营金融租赁能力的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任职。三是必须按照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总经理是选聘的,必要时设立股东委派的稽核监察部、外部监事或独立董事,没有被监督的机制,人行不会批准成为金融租赁公司。
第三步,开展市场调查,编制申办文件,正式向人民银行递交申办材料。这些材料除了《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资料外,还应该有《申办程序》,让人民银行了解你是怎样对待申办的,这样有助于加快人行的审批。股东结构也非常重要,要增加厂商股东的比例,增加外资股东的比例也会缩小审批时间。
第四步,如果人行同意筹建金融租赁公司,立即成立筹建委员会,招集股东。此时需要编制商业计划书和培训从业人员。这样更容易获得正式批准。企业可以按照商业计划书的计划按部就班地设立机构,开展工作。
第五步,按照《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的程序,组建新的金融租赁公司,成为行业组织的正式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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