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我国将制修订一批部门规章,制订百部安全生产标准,积极推动地方的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五周年之际,针对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现存问题,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王显政在近日举办的安全、法制、和谐月度论坛上指出,我国要继续加快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步伐。
据介绍,2007年前11个月,我国发生各类事故45.7万起,死亡88923人,同比事故起数减少1.3万起,少死亡14473人,分别下降22.4%、14%。
“在总体趋于好转的态势下,一些行业领域事故多发的状况并未得到扭转,一些地区安全生产形势不够稳定。”王显政将我国安全生产现状概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
在明确今年我国安全生产的监管重点的同时,王显政表示,有关部门将加快修订《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加快制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管理条例》,启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注册安全工程师条例》的修订工作调研。同时,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
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载体,特种设备的使用关系到多个行业的经济运行安全。但从安全管理的基础看,目前我国特种设备的安全发展状况仍存在诸多薄弱环节。对此,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张纲指出,在完善相关法规标准的同时,相关部门应严把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加强对特种设备使用监管。同时,要加快重点行业企业特种设备节能改造步伐,取缔非法制造高耗能特种设备。
据悉,今后我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理念将由统一监管模式向分类监管模式转变,工作重点将由单纯设备监管向设备监管与法人治理并举转变。有关部门将加快构建完善五个工作体系,包括加快构建和完善法规标准及安全责任体系,加快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加快构建应急救援体系,着力提高应对特种设备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快构建和完善安全评价体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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