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1日,中国《反垄断法》即将生效。这部法律第三十一条规定:“对外资并购国内企业或者以其他方式参与经营者,涉及国家安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审查。”这一规定背后,隐藏了太多的内容。而其中不可忽视的,就是中国工程机械面临的跨国并购问题。<BR>根据兼并与被兼并的主体来分,目前我国工程机械的跨国并购主要有两种。一是外资企业对中国企业的并购;一是中国企业对外资企业的并购。两种并购相关各方的利益不同,其目的和后果也各不相同。
在第一种并购中,被并购的国内企业,其愿意被并购的原因,无非几个。一是资金缺乏,希望引进国外资金;二是希望获得国外技术;三是希望获得国外管理经验;四是希望借助国外的品牌效应来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当地政府出于各方原因往往也积极推动这种并购。因此,有些国内企业甚至不惜自降身价,廉价卖与外资。
这其实是缺乏全球意识的一种表现。
从工程机械的特点来看,其技术秘密与一般性的简单生产,完全可以分割开来。例如材料使用、机械部件和系统的设计、信息系统的组合,都可以在外资总部完成,留给中国员工的,往往是照猫画虎式的生产和装配工作。从这个意义上说,很有必要进行一次调查,调查在中国工程机械行业兼并的过程中,中国籍员工新掌握的技术有多少。这也应是衡量外资兼并成果的重要指标之一。因此,真要逼迫外资开放技术,最好就是让外资建立新厂,并处于中国企业的竞争之下,而不是让外资兼并中国企业。
从资金来看,或许部分中国企业本身有一定的困难,但就整个宏观环境来说,中国并不缺乏资金。因此,不应简单地依赖外资。
从管理、销售和市场上来看,很多国内企业并没有意识到,这几个方面其实是自己的长处,而非自己的短处。一些国内企业虽然暂时难以做到高度规范的管理,但其渠道关系是扎实的,其市场也是数十年打拼的结果。而这正是外资所缺乏的。外资之所以愿意并购国内企业,也就是希望获得国内企业数十年来建立的销售渠道、销售市场及基本的设备、厂房。
与外资兼并中国工程机械企业对应的,是中国工程机械向海外的扩张。例如中联重科兼并英国“保路捷”,长重机器收购德国“柯赫”等。其中“保路捷”研发的非开挖设备在世界开挖工程机械领域占有领先地位;德国“柯赫”为世界散装物料输送设备行业龙头企业,其管式皮带机产品市场占有率世界排名第一。恰恰是通过兼并别人,而不是被别人兼并的方式,我国企业才可能拥有一批国际知名的品牌和技术专利,提高我国企业的技术研发水平。
但是,一味追求跨国并购也并不可取。首先,国外的企业情况,由于信息不完全,往往存在比较大的风险。其次,对跨国企业的整合难度,远远高于国内企业的整合,语言和文化差异都比较大。更重要的是,现在各国贸易保护意识开始觉醒。中国、美国、日本和欧洲都开始对跨国兼并采取严格审查。如德国的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导致收购方产生或强化市场垄断地位的并购行为;加拿大的法律则规定,超过2亿美元的并购协议必须经过政府批准后方可生效;而美国国会和政府对外资并购的敌意更不必说,中国企业在美国的收购无不遇到极大阻力。因此,在继续寻求跨国并购的同时,加快在目标国建厂不失为一条可靠途径。例如卡特彼勒分别在苏州、无锡、天津、南京建立新厂,三一重工在美国、印度建厂,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有效突破市场壁垒。
跨国建厂,从表面上来看,仿佛不具有跨国并购的优势。例如不能直接获得目标国的相应技术,对目标国渠道和市场不熟悉。但这些都将通过人才的流动得到弥补。国内企业在海外开办的新也可以通过招聘当地的技术和营销人才,推动我国工程机械的技术进步和海外市场的扩张。总之,从跨国并购到国外设厂并实施人才并购战略,或将是中国工程机械走向世界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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