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08年将试行能耗统计报告制度,全面掌握和监控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港口行业用能状况和水平,为分析行业用能状况和制定节能减排政策提供基础数据支撑,以探索建立实施交通节能减排长效机制。”这是交通部近日出台的《2008年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中提出的。
《要点》对今年交通行业的节能减排工作作出了具体的部署:今年上半年,交通部将发布《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和《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提出行业节能目标;发布《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和《〈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实施新修订的《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适时组织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准入和退出制度;加大运力结构调整力度,鼓励使用柴油汽车及重型车、专用车和箱式车,全面提升道路运输装备技术水平;加快出台《“十一五”期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工作实施意见》,推进长江干线船型标准化,巩固京杭运河船型标准化成果,研究推进珠江船型标准化工作,优化国内船舶运力结构;加强节能减排技术创新,开展集装箱及散货码头节能减排关键技术行业联合科技攻关工作,进一步推广集装箱轮胎式起重机油改电技术、太阳能在公路交通工程和公路机电工程中的应用。
《要点》还提出,凡是年能耗量在2000吨标准煤以上(含2000吨)的港口新(改、扩)建工程项目,都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单列“节能篇(章)”,并经评估机构评估、部能源管理办公室组织审查;深入研究公路运输、水路运输温室气体排放对气候变化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开展降低营运船舶污染物排放及能耗的可行性研究;重点抓好船舶防污染、防泄漏及港口防污能力设施建设。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十一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将节能减排工作不断推向深入,根据《要点》部署,交通部还将在今年节能宣传周期间专门召开全国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向全行业推出第二批节能减排典型示范项目,宣贯《节约能源法》和《交通行业实施〈节约能源法〉细则》、《交通行业节能中长期规划》,进一步推动交通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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