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铁矿产品
铁矿产品,包括精矿粉和烧结矿均执行10%的出口关税税率。
二、焦炭产品
所有焦炭产品均执行25%的出口关税税率,在2007年6月1日的基础上上调了10个百分点的出口关税税率。近来,国家加大了对炼焦行业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同时还将针对焦炭等行业制定和提高了行业准入标准,并制定了淘汰落后产能的具体计划。作为焦炭出口大国,出口需求的拉动对焦炭价格高位运行起到比较大的支撑,部分被迫关停的企业可能会“起死回生”,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的目标将受到阻碍。所以,加征关税作为一有效的辅助手段,可以帮助地方政府实现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
三、钢坯、钢锭
除不锈、合金钢坯和钢锭以外,所有均执行25%的出口关税税率,同样在2007年6月1日的基础上上调了10个百分点的出口关税税率。
四、生铁、镜铁及颗粒和粉末
除合金生铁颗粒和粉末以外,其他生铁、镜铁及颗粒和粉末、直接还原铁,均统一执行25%的出口关税税率。
从本次钢坯、生铁的税率调整发现,国家将坚决控制钢铁初级产品及半成品的出口。
五、铁合金产品
本次关于铁合金产品出口税率的调整,国家采取的是有保有压的政策。其中对于我国紧缺的铬铁,出口税则税率调整到40%,现执行20%的出口关税税率。另外,镍铁、钼铁、钨铁、硅钨铁、钒铁、铌铁、硅铬铁等均执行20%的暂定出口关税税率政策,而其他铁合金产品依然执行15%的出口关税税率政策。
六、型材和轨道用材
本次出口税率调整不涉及型材和轨道用材。其中轨道用材目前仍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而型材仍执行10%的暂定出口税率。
由于我国型材产能远大于需求,特别是大型型材。本次型材产品保持10%的暂定税率,对型材企业来讲是个不小的利好消息。虽然近两个月我国型材出口有所回落,但出口的分流对消化国内的资源压力依然起到不小的作用,其中尤为明显的就是H型钢。据不完全统计,2007年我国H型钢总产量将达到680万吨,而全年H型钢出口将达到250万吨左右。
七、棒线材
本次出口税率调整范围最大的就数棒线材产品。其中所有普通棒材、线材和螺纹钢(钢筋)产品均执行15%的暂定出口税率。即从2007年6月1日的基础上上调了5个百分点的出口关税税率。
与普通棒线材相对应的不锈钢和合金棒线材本次未作调整,大部分仍执行5%的退税政策。
八、热轧卷板和中厚板
本次出口税率调整为涉及中厚板、特厚合和热轧卷板。其中所有普通热轧卷板和中厚板仍执行5%的出口关税税率,大部分合金及不锈热轧卷板和中厚板仍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需用指出的是,厚度<4.75mm的不锈钢热卷(200系)出口税率由原来的5%提高到了10%。
九、冷轧板卷
所有冷轧板卷仍执行2007年4月15日起执行的退税5%的政策。
十、带钢
本次出口退税调整的另外一个主要产品就是带钢。其中所有普通冷轧窄钢带(宽度小于600mm)(包括宽度小于600mm的镀锌、镀锡和彩涂钢带)出口关税均上调10个百分点,执行15%的出口税率;合金冷轧窄钢带执行2007年6月1日政策规定的5%出口关税;不锈钢冷轧窄钢带执行5%的退税政策。
所有热轧的合金和不锈窄钢带(宽度小于600mm)均执行2007年4月15日公布的5%退税政策。而宽度<600mm,厚度>=4.75mm的热轧窄钢带和宽度<600mm,>150mm,厚度>=4mm的热轧窄钢带仍执行2007年6月1日公布的5%出口关税税率。
十一、涂镀产品
彩涂板(卷)除宽度<600mm以外,均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镀锡板除宽度<600mm以外,均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镀铬板、镀铝板均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除宽度<600mm以外的普通镀锌板,均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所有合金镀锌板均执行5%的出口关税税率。
十二、电工钢
所有电工钢产品仍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十三、管材
无缝管:
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钻探无缝管执行13%的出口退税政策。
除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钻探无缝管以外的所有无缝管均执行5%的出口退税政策。
焊管:
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套导焊管执行13%的出口退税政策。
除石油天然气道无缝管和石油天然气套导焊管以外的所有焊管,均执行15%的暂定出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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