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回一台小型装载机,谁料仅正常工作了7天就趴了窝,至今已两个半月。2008年8月19日上午,接到消费者投诉的大同市工商局、市农机鉴定站、南郊质监分局、南郊工商分局水泊寺工商所等4家单位执法人员联合现场办公,要求该农机大同总代理及厂方售后服务人员,按照“三包”要求尽快予以解决。
据阳高罗文皂镇农民朱清宝、王辉讲,2008年6月6日,他们从市同元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购回一台山东莱川隆业工程机械厂生产的ZLY-10小型装载机。使用仅七天,便有多个部件损坏。他们多次与经销商沟通要求维修,但未得到回应。
大同市同元建筑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认为,该农机发生故障系消费者使用不当所致。在未拿出农机质量鉴定报告之前,厂家只能先进行维修。
大同市工商局等4家单位执法人员当即指出:农机产品的修理、更换和退货,实行的是“谁销售,谁负责”的“三包”原则。三包有效期内,产品出现故障,农民可凭发货票及三包凭证免费修理、更换、退货。
在4家执法部门的现场调解下,经销商及厂方售后服务人员表示,将于当日下午派出维修人员前往阳高为农民维修农机,并与厂方进行沟通,给予农民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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