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委书记刘奇葆日前在谈到灾后重建时说,灾后恢复重建,最需要恢复和重建的是民生。离开了民生这个基点,
建什么、怎么建,都失去了救灾本来的意义。他因此强调:“搞任何形式主义、形象工程,都是对人民的犯罪,对良知的践踏,必须坚决杜绝。”
在灾区重建的大幕徐徐拉开,社会各界对此多有期待之际,刘奇葆书记的此番言论和表态,可谓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对四川这次在重建中杜绝政绩工程的决心,我们不应该有任何的怀疑,但要真正作到杜绝政绩工程,仅靠决心和诚意是不够的,还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创新。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斯教授曾经说:人的行为无非是对制度的本能反应罢了。现行的制度和管理体制不足以防止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这已经有无数的事例可以证明。因此,如果没有制度创新,我们就很难想像政绩工程真的可以被杜绝。
那么,究竟应该进行那些方面的制度创新,才有助于杜绝政绩工程呢?我认为至少应该有这样两个方面:
一是要建立一个完全透明的灾后重建资金分配体系。为了这次地震的灾后重建,中央财政拨出巨款,全国人民也慷慨解囊,有学者粗略统计,在今后若干年内渐次投入的灾后重建资金将高达1万亿之巨。
因此我建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应该充分利用技术进步所带来的有利条件,建立一个专门的灾后重建资金分配网站,对每一笔资金的流向、用途、责任人等,都无保留地公布在网站上,并随时接受公众的查询和质询。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灾后重建资金使用和分配的完全透明化,将使得少数官员通过暗箱操作,挪用资金搞政绩工程的可能性被降到最低;
二是灾区的重建,要为灾区民众的充分参与开辟渠道。形式主义和政绩工程的根本特点,就是只有利于少数官员和开发商,而不利于当地民众,所以当地民众天然是杜绝政绩工程的最积极、最强大力量,只有让灾区的民众充分参与重建工程的决策和监督,并享有否决权,杜绝政绩工程才有可能。
因此我建议:在灾区应该成立一个由地方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和民众代表组成的“恢复重建工程监察委员会”,其中民众代表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所有的重建工程方案,都应该在这个委员会的主持下进行听证并通过后才能付诸实施,而工程完工后,也要经这个委员会验收后才能交付使用,如此则不仅可以杜绝政绩工程,更可以有效防止再次出现贻患无穷的“豆腐渣工程”。
从长远来看,为杜绝政绩工程而进行的制度创新,不仅可以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也可以为中国的行政改革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提供经验,四川的灾后重建为制度创新提供了宝贵的历史机遇,我们不要把它错过了。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