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08年12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网站刊登了关于《安徽首批162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国家公示》,获悉公司申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已通过国家公示,待国家认定办备案证书编号后,安徽省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将共同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三年内(含2008年),执行15%的所得税税率。
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文件,公司将在收到相关确认文件后即时公告。公司目前所得税税率为25%。
特此公告。
马鞍山方圆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零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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