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行地方债的市场传闻终于初步获得证实。昨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委员长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关于安排发行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的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
本报记者从地方财政系统人士处获悉,此次2009年地方债的发行总额度可能为2000亿元,将采取中央代发代还的方式发行。目前各地方政府正在向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上报额度,这项工作预计在今年全国两会之前完成。
地方争抢
此次地方债发行计划引得各地政府“虎视眈眈”,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的资金“饥渴”。
中央政府出台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对地方政府的资金配套能力提出了挑战。据有关部门测算,2009年地方政府的资金配套任务将达6000亿元,而其配套能力只有3000亿元,缺口达3000亿元。
深圳市财政局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在总规模2000亿元的额度当中,深圳一地申报的额度就超过了百亿元。
这位官员认为,深圳市作为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基础设施和各方面发展经济条件较好,准备工作也很充分,只要资金一到位,就可以立即开工,对经济的拉动作用将十分明显。
北京市财政局的一位官员则对本报表示,北京市申报的额度还没有确定,目前还在筛选项目的过程当中。“这次地方债的资金将是资金跟着项目走,主要用于投资项目配套和公益项目,不得用于安排经常性支出。”这位官员表示。
福建省财政厅一位官员也对本报表示,目前正在估算上报的数额,“作为地方,肯定是希望多争取一点。”该官员说。
而据媒体报道,浙江省也已上报了300亿元的规模。
据悉,此次地方债的额度分配原则,将主要依据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偿还能力。上述深圳市财政局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在今年初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财政部和各地财政部门负责人就此讨论,最后将中央和地方项目的配套需求、地方偿还能力作为分配的依据。
代发后的地方债,将通过招标承销机构的方式向社会发行,发行后的代发地方债券,将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以及证券市场流通。
业内人士认为,债券市场上,地方债的信用等级将高于公司债而低于国债,对于投资者来说具备一定的吸引力。
但也有专家认为,不同地方政府的信用等级可能不同,“西部地区的地方债肯定不如上海、浙江的地方债信用等级高,后者对投资者的吸引力将更大”。
多管齐下控制风险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地方政府不允许出现赤字和发行政府债券,此次是迫于提振经济的需要,利用了《预算法》中留有的空间。
《预算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地方各级预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不得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但是放行地方债也面临极大的风险,一方面是地方已有的政府性债务负担沉重,另一方面,如何约束地方政府不滥发债券也是个问题。
据财政主管部门早前的估算,地方政府的政府性债务已经超过4万亿元。据此前地方两会透露的信息,有的地方的区县政府债务,仅一年的利息就达到了当年政府财政收入的三分之一。
除了上述以偿还能力作为分配额度的标准之外,由中央代发代还的发行方式也是控制风险的手段之一。
据一位地方财政官员透露,具体做法是地方债由财政部代理发行,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也由财政部代办;地方政府承担还本付息责任,未及时向财政部上交本息、发行费等资金的,在年度结算时,财政部与地方财政结算时如数扣缴。
此外,据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刘昆此前在广东省两会上透露,此次地方债发行仅限于省级政府和计划单列市,将严禁市县级政府发行地方债。
上述地方财政官员还透露,此次中央代理发行的地方债,国务院将对其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审批,同时要求列入地方预算进行管理,“过去中央转贷国债具备财政补助和转移支付的性质,此次必须列入预算向人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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