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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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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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关注过房地产的朋友都知道,中国虽然土地属国有,但70年大产权的住宅还是能给人相当保障的,关键就在于70年之后可以无偿自动续期。可是近日传来爆炸性的消息:“无偿续期”中的“无偿”将被删除,或将变为有偿?大产权房的将来何去何从,尚属未知之数。
《征求意见稿》变无偿续期为不确定
去年夏天,国土资源部内部曾起草了《土地管理法》的意见稿,对现行《土地管理法》多有突破,如宅基地可以抵押、明确住宅用地70年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无偿续期等。然而,在新的《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中,上述内容都已“删除”或“调整”。
在新的《征求意见稿》中,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无偿自动续期”被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虽然“自动续期”四个字不变,可是预留了操作空间,那就是说,可以是无偿,也可以是有偿,决定权在政府手中。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新增49条“新规”,涵盖了农村集体土地权利、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督察、土地使用权到期处置、宅基地权利、土地交易、征地及其补偿、土地调查登记、耕地保护等多方面的内容。《征求意见稿》上周已在省一级国土系统内部征求意见,此后《征求意见稿》还将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最后报送全国人大法工委,预计年内可以出台。
大产权房不再给人安全感
关注过房地产的朋友都知道,中国虽然土地属国有,但70年大产权的住宅还是能给人相当保障的,房产开发商也多以“70年大产权”进行宣传。归根结底,是中国人骨子里的安居乐业的思想:有家首先得有房子,于是房子就成为重中之重了。大部分人可能会想,小产权算是怎么回事呢,住上几年房子就不是我的了?买房的人,绝大部分只冲着70年大产权。
可如今,《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无偿续期”的改变针对的就是70年大产权。住宅70年大限到期后“无偿自动续期"被改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这无疑再很多人心里投下阴影:几十年后老了,竟然还面临被扫地出门的危险?
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中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者觉得颇多疑虑。在房屋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到底是否需要重新掏钱买地?这个界定太过模糊。并且全国地价各不相同,这一条款究竟如何施行,实在是值得磋商的一个问题。
小产权房问题更加尴尬
农村建设用地的流转一直都是焦点问题。在《征求意见稿》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组织同意,在保障基本居住的前提下,可以将其宅基地向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转让、赠与或出租。但农村宅基地只能在集体居民内部流转,宅基地进入公开市场流转不在适用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和抵押亦受到一定程度限制。
这样的规定让此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想象化为泡影。有专家表示,新法案中明确指出,商品住宅建设应当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小产权的问题没有放松。法案很明确,中国的土地不会“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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