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救援现场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慧聪工程机械网】据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20日17时30分消息,由湖南省及株洲市有关部门组成的“5.17”事故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显示,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前期招标过程存在挂靠承包行为,并且负责部分桥墩机械拆除作业的施工队伍并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导致最终坍塌事故的发生。会议通告,株洲市建设局局长沈平、市建设局总工程师曾建华、市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丁威三人免去党内外职务,并且依法批准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程继昂、程继辉、周涛、高育滨、付新贵、黎树林、张益兵、禹卓、邓文辉等9人予以逮捕。
5月17日下午16时24分,湖南省株洲市红旗路待拆除高架桥发生桥墩及桥面坍塌事故,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24辆车被毁的惨剧。据在场目击者介绍,高架桥整个倒塌过程像倒骨牌一样,一个接一个,两分钟内倒了8根桥墩、9个桥面,约两米高的钢筋混凝土残渣堆了近两百米长,现场倒塌的部分混凝土变成粉状物。
一时间,来自各方的质疑不断出现,为何危桥爆破期间还允许桥下行人正常通行?红旗路高架桥是否在建设初期就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负责危桥拆除的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是否具有正规资质?
当地交管部门不应负事故全责
本次事故最受公众关注的是,危桥拆迁过程中依然允许桥下车辆及行人通过,致使事故结果升级,当地交管部门是否该付主要责任?然而,通过部分媒体记者调查,我们了解到株洲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从交通管理角度分析,是多方面因素造成的结果,并非“红旗路高架桥应该实行全封闭”如此简单,某种程度上说可能是当地交管部门最终权衡红旗路地区的交通压力而迫不得已实行的“半封闭”措施。
据慧聪网编辑了解,在施工爆破前期,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指挥部就明确指出只能半封闭,桥下交通实行“半通行”的管理方式。株洲市交警支队在5月3日颁布的《红旗高架桥拆除施工期间交通组织方案》中指出,“5月9日到6月20日,红旗广场以北约200米到红旗路、红港路口以南约200米之间路段,除铁道口和大坪路口以外,将实施爆破钻孔施工。施工期间,红旗路两边各有5米宽的道路供过往车辆通行。”从方案中看出,红旗路高架桥从施工公告之日起,就存在了巨大的安全隐患。
资料显示,红旗路与建设路是株洲市最主要的两条南北向的大动脉,如果由于拆除高架桥把红旗路全部封闭一个多月,势必把所有南北向的交通压力留给建设路。但是,株洲市道路布局没有形成网状结构,车辆出行往往依赖于室内交通大动脉。如果整座桥全部采用爆破手段,将会存在长时间清理现场的现象,势必会影响到株洲市主要交通路段的拥堵和其他问题。
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被迫采取爆破拆除和机械拆除相结合的形式,而正是由于爆破拆除所产生的震动和机械拆除存在的安全隐患导致事故发生。
前期工程招标监管存重大漏洞
从20日株洲市第四次新闻发布会上得知,红旗路高架桥的整个拆除工作存在前期项目招标上存在重大问题。经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南岭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号至86号及89号至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由禹卓担任红旗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禹卓等人没有对程继昂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
在后期机械拆除过程中,缺乏危桥拆除资质的以程继昂为代表的施工方并没有意识到工程的重要性。种种迹象表明,该施工方确实缺乏对事故的整体预判性。
相关阅读:
株洲高架桥坍塌 中联重科再次紧急行动
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三次新闻发布会回顾
株洲高架桥坍塌 南岭民爆责任无法回避
株洲高架桥坍塌 巨资打造为何如此脆弱
株洲高架桥坍塌起因新说 机械拆除是祸首?
组图:机械参与救援株洲高架桥坍塌事故
闹市区高架桥拆迁意外坍塌 砸烂22辆车(图)
沪昆高速通车 湖南红旗高架桥即将被拆除
资料显示,在后期机械拆除阶段,“当时是在109号桥墩和110号桥墩之间进行机械拆除。就是用炮机在桥面上钻洞,让桥面自行坠落。而在事故发生时,在炮机的作用下,靠近110号桥墩的桥面应声落地。出乎他们预料的是,一个跨度的桥面重量,加上桥面倒地产生的巨大能量,让支撑桥面的109号桥墩发生垮塌,接着是108号、107号直到102号,8个桥墩接连倒塌”。现场负责爆破施工的南岭民爆协调员表示,机械拆除阶段根本没有预料到会出现桥墩倒塌的连锁反应,面对如此缺乏机械拆除经验的施工方来说,不具备一定程度的拆除手段和方法,就意味着在拆除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些误操作行为。
中联重科起重机现身株洲高架桥坍塌救援现场
点击此处查看全部新闻图片
高架桥质量问题各方持不同观点
本网编辑认为,任何桥梁建设过程中,都需要保证足够的钢筋数量和混凝土强度要求,如果这些满足不了,桥墩和桥面就会存在横向或纵向的拉伸扭曲等应力承受问题,混凝土强度不够则直接导致整体工程主体结构的不稳定性,现场的粉碎状桥墩更是证明了这点。
5月5日,在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现场,负责该项目的施工队就在红旗广场附近拆除了3座桥墩。经查明,桥墩使用的螺纹钢直径为12~14毫米,而按照市建设局提供的该桥的验收竣工图,直径应是14~16毫米。另外,已经拆除下来的三个桥墩的含钢量为25吨左右,而按照市建设局根据竣工图做的预算,合理的数字应该有60吨。据现场施工负责人推算,这座有着121个桥墩的大桥,含钢量只有1000多吨,与其所应达到的2500吨相去甚远。
同时,该负责人指出,“混凝土浇捣后,为了防止收缩和裂缝,在养护期内要每天浇水养护。如果前期养护工作到位,桥墩在爆破后的废料应该是块状的,而在这个桥的桥墩爆破后是粉碎状的。有两个原因可能造成爆炸后水泥成粉末状,一是大小石子的配合比不符合规定;二是水泥强度不够,石子和水泥没有黏和到一起。”
然而,面对高架桥爆破方的质疑,该桥的前期建设单位-湖南路桥集团却否认了这一说法。湖南省莲易高速公路管理处前处长刘立国与爆破方施工人员的观点相反,他公开表示不认为桥的质量存在问题,“我们是按照当时的国际标准来设计建造的。”
湖南路桥集团宣传部张勇表示,把塌桥原因与桥体质量联系在一起的说法称为“缺乏起码的常识”。“一般来说,桥梁通车以后是通过动载-大吨位的车开上去,以及静载-压负荷来检验质量。在长期日通行量超过设计负荷的情况下,桥能经受15年风风雨雨的检验都没问题,怎么会在要拆毁时就出了质量问题?”他说道。
坍塌事故不断我们应加强问责
本次株洲高架桥倒塌事件,从一定程度上反应了国内工程建设存在重大安全监管上的责任问题,截至目前我们无法对红旗路高架桥本身的建设质量给出明确的说法,是否在建设前期存在偷工减料行为,我们无从考究。但是,在爆破拆桥过程中桥梁本身就存在重大隐患的前提下,我们实在不应该把交通管制困难作为问题而最终选择冒险半边放行的策略,目前看来得不偿失。
通过此次桥梁重大事故,我们不由得想到近年来国内重大桥梁建设事故案例,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桥梁建设材料、施工技术处理、施工监管力度等都是出现事故的关键因素。
2007年8月13号下午,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正在建设的堤溪沱江大桥发生坍塌事故,造成64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974.7万元。相关技术资料显示,堤溪沱江大桥上部构造主拱券为等截面悬链空腹式无铰拱,腹拱采用等截面圆弧拱。基础则奠基在弱风化泥灰或白云岩上,混凝土、石块构筑成基础,全桥未设制动墩。专家说,这种石拱桥是一种传统桥型,但也是一种“风险桥型”。
2008年11月15日下午,杭州地铁施工工地突然发生路面大面积塌陷事故,导致萧山湘湖风情大道75米路面坍塌,并下陷15米,事故造成施工人员21人死亡。一位现场参与调查的万总工程师分析杭州地铁工地坍塌事故原因时指出,“地层条件太差,附加荷载以及地下水渗漏作用”是酿成事故的两大主要原因。他进而分析说,此次事发杭州萧山湘湖段地铁工地正好处于流动性的地层之上。实际上,当地靠近钱塘江,地下水非常丰富,水位偏高,土质也以沙层粉土为主,基坑外土体的滑移引发了基坑的坍塌。
2008年12月9日,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昆明东二环小庄立交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在拆除3号匝道3号箱梁时发生坍塌,并引发4号、5号箱梁垮塌,垮塌桥体砸中桥下路过的一辆微型车,造成2人死亡,另有4名现场作业人员受伤。经查,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系小庄立交桥3号匝道拆除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对要先拆除的第8至10跨梁未作支撑,对待拆除的第5至7跨梁也未采取支撑稳定措施。而施工项目部对需拆除的老桥结构在认识尚不清楚的情况下就盲目组织施工,拆除工程技术方案未经专家论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未对新入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及监理方英泰克工程顾问(上海)有限公司对老桥拆除专项方案审查不严,未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等,是造成本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截至目前,株洲高架桥坍塌现场还在继续抢险中,9条鲜活的生命已经离开,对于我们来说,留下来的是需要冷静思考,经过如此多的教训,我们为什么还是一再犯相同的错误?汶川地震对我们来说是无力回天,但是市政公共设施建设,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加强监督建设过程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