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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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上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全体会议上,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作《国务院关于2008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跟踪审计,刘家义指出,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637.76亿元,社会各界捐赠救灾款物760.22亿元(包括“特殊党费”97.3亿元)。
刘家义说,从2008年5月14日起,审计机关对3.1万多个部门和单位的救灾款物进行了全方位、全过程跟踪审计,延伸调查了重灾区的3845个乡镇、9526个村和7.67万户受灾家庭。截至2009年2月底,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安排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1637.76亿元,社会各界捐赠救灾款物760.22亿元(包括“特殊党费”97.3亿元)。
审计情况表明,各地区各部门对抗震救灾款物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基本做到了严格管理、严格制度、严格法纪、严格监督和规范有序、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救灾款物的及时拨付和有效使用保障了灾区急需和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广大人民群众比较满意,审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实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给人民群众交一本明白账、放心账的目标。但审计也反映出一些救灾款物管理不够规范、政策不够完善和执行不完全到位等问题。
刘家义说,审计机关和各部门及相关地方政府紧密配合,坚持边审计、边整改、边规范、边提高,跟踪审计中提出严格执行救灾政策、强化救灾款物管理、提高救灾款物使用效益和防止损失浪费等方面的审计建议3640多条,有关方面根据审计建议,出台了570多项制度规定。审计查出的违规事项移送相关地方政府或部门查处后,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审计署发布了4期审计情况公告。
刘家义说,随着抗震救灾工作转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的跟踪审计工作已全面展开。审计结果按国务院要求将适时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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