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央行、财政部、商务部等六部委负责人做客中国政府网网聊,并就“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遇冷”一说作出正面回应,称有关部门正在制订退税新方法应对这一问题。
“成交寥寥”源自三大症结
备受关注的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启动一个多月以来,整体成交量寥寥无几。有媒体报道称,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业务在进出口企业中实际上“遇冷”,至少没有达到银行当初推出该业务时预期的受欢迎程度。据了解,部分银行甚至在做完第一单后就“没生意”了。以东莞的6家试点银行为例,自7月8日启动到现在,只有中行东莞分行新增了一单业务。
对此,央行条法司司长李波分析说,造成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目前尴尬局面的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管理部门、企业、银行都需要时间对这项全新业务进行学习和磨合;二是试点企业地域相对有限,从而限制了试点规模;三是一些配套制度和政策尚未完全出台。
李波举例说,包括央行在内的相关部门需要制订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办法,相关各个部委要争取早日实现信息共享。“在退税方面,税务总局也在紧锣密鼓地制订退(免)税方面的具体办法。等这些工作完成后,相信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工作将会上一个新的台阶。”“除了广东省和上海市之外,目前已有多个省市向国务院上报了开展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的请示。”李波介绍说,六部委将在进一步完善试点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请国务院扩大境内试点地域范围。
违规将取消试点资格
如何控制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中的风险,也是普遍关注的话题。
李波就此介绍说,为了控制风险,央行将选择资信良好、国际贸易经验丰富,且能够严格遵守财税、商务、海关和外汇管理等各项规定的企业进行试点,“试点初期适当控制试点企业数目和试点的总体贸易规模,根据进展情况再考虑逐步扩大试点。”
据了解,央行一方面要通过现有的反洗钱及人民币存款账户管理制度对商业银行和试点企业加强监管,另一方面,要建立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逐笔收集并长期保存与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有关的各类信息,实现资金与货物流的按日总量匹配核对,对人民币跨境收付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监测。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则表示,财政部将严格实行试点企业登记注册实名制,建立留存境外货款备案制度、设立多部门共享的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试点企业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取消其试点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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