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首个公共租赁房项目18日正式开工。北京市计划今年收购建设50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以进一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
18日开工的北京市首个公共租赁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北苑南区。项目规划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房源500余套,它的开工建设标志着北京市公共租赁房建设正式启动。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水平,面向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群体出租的住房。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隋振江表示,2007年以来,北京市积极探索新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分层次合理衔接的住房保障体系。随着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政策的实施,北京市通过发放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方式解决了近2万户廉租家庭住房困难,公开摇号配售和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限价房5.2万套。但同时,仍存在部分超出廉租房准入标准又无力购买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夹心层”家庭,以及一些过渡期住房需求家庭。
为更好解决这部分群体的住房困难,完善分层次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实行租售并举,今年北京市将公共租赁房建设纳入政策性住房建设体系,并发布实施了《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
今年8月1日起实施的《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实行公开的轮候配租制度,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条件及家庭中有60周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不能同时享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或限价商品住房等其他政策性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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