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也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按照中央关于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转向农村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不断加大“三农”投入力度,大力支持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2009年,在继续重点支持农林水利重大项目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同时,显著增加了对农村水、路、气、电、房建设等民生工程,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为更好地宣传中央支农投资政策,提高政府支农投资管理的透明度,指导各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推行政务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在前几年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写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报告(2009年)》。《报告》按照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基础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基础设施、林业和环境生态建设四大类,全面介绍了2008年相关领域重点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展情况,2009年投资建设重点和下一步建设目标、任务、布局,以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和申报程序等内容。《报告》涵盖范围是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用于农业和农村建设的各类项目。
以下是行业比较关注的农村公路建设情况:
一、背景及成效
(一)背景和发展历程
农村公路是连接乡(镇)和建制村的公路(包括县道、乡道和村道),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农村公路的发展,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在1998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支持下,加大了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中央增加了国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和车购税资金的专项补助用于贫困县出口公路、西部地区通县油路建设以及西部县际、中部通乡、东部通村公路改造等项目。到2005年底已基本实现:东部地区“油路到村”,中部地区“油路到乡”,西部地区“县与县之间通油路”(未含西藏自治区)。2005年初,国务院批准了我国第一个全国性、系统性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规划―《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十一五”期间计划建设农村公路总规模约104万公里:一是实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即“通畅工程”,建设总规模约64万公里,安排范围为东中部地区建制村和西部地区乡镇通沥青(水泥)路建设,补助标准为:通村油路每公里补助10万元,通乡油路每公里补助40万元。国家安排中央投资1000亿元(中央国债投资265亿元,中央车购税投资735亿元);二是落实中央1号文件需解决西部地区乡镇和中西部地区建制村通公路问题,即实施“通达工程”,建设规模约40万公里,中央补助标准为每公里补助10万元,共安排中央投资400亿元(全额安排中央车购税投资)。预计到2010年底,将基本实现东、中部地区“油路到村”,西部地区“油路到乡”的建设目标。
(二)当前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在《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的指导下和国家大力投入的支持下,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步入了平稳较快发展阶段,通车里程继续增加,通达范围不断拓展,铺装水平大幅提高,养护情况普遍改善,建设里程地区发展基本平衡,技术等级区域差距明显缩小,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十一五”前三年(2006年-2008年)全国新改建农村公路117.7万公里。千亿元工程安排中央投资643.3亿元(车购税438.3亿元,中央预算内和国债投资205亿元),占“十一五”计划投资的64.33%,完成通乡油路7.54万公里、通村油路33.04万公里,占“十一五”规划千亿元工程中央投资目标里程通乡油路(11万公里)的69%、通村油路(53万公里)的62%。通达工程前三年安排车购税投资374.9亿元,占“十一五”规划投资的93.72%,完成通村公路38.4万公里,占“十一五”规划通达工程中央投资测算目标里程(40万公里)的96%。
(三)主要经验
总结50年农村公路的建设实践,主要做法和经验是“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筹资投劳、多方筹划,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质量为先、建养并重”:
1、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坚定不移地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战略部署,抓落实、促成效。一是充分依靠各级政府,明确政府的责任和义务,把发展农村公路摆在扶贫攻坚、为老百姓办实事的战略地位,真抓实干,使农村公路建设由单一的部门行为转变为政府行为,由行业行为转变为社会行为;二是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使其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投身于农村公路的建设。
2、筹资投劳、多方筹划。资金问题是影响农村公路发展的关键问题之一。多年来,各地在出台优惠政策的同时,坚持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筹措资金,在加大政府投资的同时,鼓励引导农民群众筹资投劳,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
3、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各地在农村公路的建设中,力戒形式主义,不搞一刀切,反对做表面文章和脱离实际的做法,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农村公路的发展规模、建设标准,灵活地采取养护管理方式,有力的促进了农村公路的发展。
4、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结合生产力布局的特点,对农村公路的发展进行了科学规划,按照分级管理,先急后缓的原则,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行系统管理,有力促进了农村公路的健康发展,避免了农村公路的重复建设和盲目发展。同时,细化分解目标,突出建设重点,在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安排上向中西部经济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5、质量为先、建养并重。在农村公路建设过程中,各地建立和完善了“政府监督为主,群专结合”的质量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作用,动员群众参与监督工作,确保质量工程质量,保证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减少后期维修养护成本。同时,坚定不移地坚持“建管养运”并重的基本思路,推进农村公路交通“路站运一体化”进程。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当前和未来一定时期,农村公路建设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还是表现在总体水平不高、路网密度较低、通达程度较低、技术等级较差、抗灾能力较弱、地区发展不平衡、资金渠道较窄,投资效率不高,建养体制不健全等问题。
二、2008年投资建设主要成效
2008年,中央投资共安排359.1亿元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通畅工程共下达中央投资253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105亿元(含新增中央投资50亿元),车购税投资148亿元,改造农村公路16.4万公里,其中通乡油路2.9万公里,通村油路13.5万公里。通达工程共下达车购税投资106.1亿元,实施通村公路10.6万公里。
2008年新改建农村公路约39.1万公里。截至2008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21万公里,实现乡镇公路通达率99.3%、通畅率88.72%;建制村公路通达率91.87%、通畅率69.48%。三、2009年及今后一段时间的建设重点
(一)“十一五”规划调整
《农村公路建设规划》提出的“十一五”期间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底,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西藏自治区视建设条件确定);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
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明确:“要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建设,到‘十一五’期末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中“基本实现全国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通沥青(水泥)路(西藏自治区视建设条件确定)”的目标相比,2006年中央1号文件对通乡公路建设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据此原交通部与各省、区、市签署了建设协议,到“十一五”末将实现96.1%的乡镇、东中部94.2%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西部98.1%的建制村通公路,“十一五”期建设总规模约117.6万公里,比原规划增加约13.6万公里。同时,考虑适当提高中西部少边穷地区补助标准等,“十一五”期间共需增加中央投资454亿元。
(二)2009年建设重点
2009年,落实《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继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重点实施好农村公路改造工程,并重点向西部地区倾斜。目前,在年初新增的130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120亿元中央投资用于农村公路改造工程。
(三)下阶段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交通运输部正在研究“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方案,在经过充分调研后,研究确定“十二五”农村公路建设的中央补助投资安排重点、补助标准和总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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