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寂数月之后,“民间投资20条”(以下简称“20条”)又有了眉目。
“20条”亦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制定,已于今年8月上旬上报国务院,但时至今日仍未有结论。记者近日获悉,这一备受社会关注的政策有望在明年出台。此前有专家断言“20条”将永久尘封,但据一位工信部官员证实,相关政策还在制定中。
记者发现,工信部中小企业司日前新增了一个名为“政策规划处”的部门,而该部门负责的一项工作就是配合国家发改委草拟促进民间投资的部分条款。
12月10日,参与制定该政策的一位人士向记者透露,正在制定的政策比8月份的版本更加细化,“细到了个别垄断行业准入门槛放宽的尺度,以及清理、取消各种限制性和歧视性规定等。”
出台放缓
在发改委人士看来,“20条”迟迟没有出台,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8月份上报的文件线条太粗,没有细化,出台后恐怕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就民间资本的市场准入范围而言,“20条”划定了基础产业、基础设施、金融保险、文教卫生和公共服务等五大领域。对此,国家发改委投资研究所研究员张汉亚表示,文教卫生和公共服务两个领域的门槛相对比较低,适合民营企业进入,但这些领域要么不赚钱,要么赚钱慢,民企不愿意投。
在制定“20条”的过程中,国家发改委的难处还不止这些。“政策措施想细但细不下去,因为发改委只有投资项目审批的权力,但没有金融和财税方面的权力,所以制定完的措施一到其他部委,要么不同意,要么就执行不下去。”张汉亚坦言。
此外,今年民资从煤炭、钢铁、航空等行业被挤出的事件频出。尤其是8月份以来,国务院及相关部委陆续出台措施,从市场准入、环评、土地等方面入手严控产能过剩行业的投资和扩展,悲观人士甚至断言“20条”就此偃旗息鼓。
不过,中国民(私)营经济研究会会长保育钧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消费短期内不能大幅提升,出口还在下滑,投资主要在靠政府拉动,但中央的投入已经过半,地方的配套资金短缺,只能靠民间投资接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卢中原也认同保育钧的观点,认为出台“20条”仍有必要。
“新版”轮廓
记者了解到,正在制定的促进民间投资政策更加细化,明确鼓励和支持民资进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金融服务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同时加快推进铁路、电力、市政公用事业等垄断行业改革。
10月27日,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对拉动民间投资做过全面阐述:国家发改委将在扩大市场准入范围、促进结构调整和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强服务和引导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保育钧也表示,鼓励民间投资不仅只是“市场准入”一个方面的事情,金融和财税方面的政策也要及时跟进。
据消息人士透露,新版本要求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及时调整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尽可能缩减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在投融资方面,新规还要求大力发展为民间投资服务的中小型金融机构,建立健全为民资服务的融资担保体系,增加贷款抵押品种,鼓励财政出资担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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