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肥建筑质量监督部门发布《通报》,因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失控,在滨湖新区承接工程项目的4家建筑业企业,被记不良行为,并被通报批评。
自2009年12月1日开始,合肥建筑质量督查部门对滨湖新区内建筑起重机械(塔吊和人货电梯)集中开展安全专项督查。经检查发现,部分建筑企业和项目工地设备进场验收、维护保养不及时,甚至部分施工总承包企业存在以包代管的现象,对大型设备管理不闻不问;个别监理单位不参加塔吊的验收、安装等。为此,4家建筑业企业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通报批评,其中包括:武汉祥和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江苏正兴建设机械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南京业远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山东百脉建筑机械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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