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记者从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江西省于2009年11月30日至2010年2月5日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活动。活动中,执法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6147.59万元。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督促建设单位限期还款;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两千家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情况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活动全省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042人,检查用人单位8657户,涉及劳动者46.83万人,其中农民工35.18万人。存在拖欠工资情况的用人单位2078户,涉及农民工5.87万人,拖欠农民工工资6224.4万元,执法部门依法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及赔偿金6147.59万元。
建筑行业是欠薪高危区
针对建筑行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危区这一现状,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与建设部门将联合建立建筑领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长效机制,加大对建筑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查处力度,增大开发商、建筑商的违法成本。同时,与建设、公安、工会、法院等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共同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此外记者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切实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工程承包企业追回的拖欠工程款应当优先用于支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由本级政府限期予以清偿;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对于房地产开发等项目已拖欠的工程款,要督促建设单位限期还款;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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