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河北省动用工资保证金3013万元,为3497名农民工发放了工资
2009年11月15日至2010年2月5日,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共检查用人单位1.4万户,涉及农民工124.62万人,督促农民工补签劳动合同53.33万份,为6.74万名农民工追回工资1.29亿元。这是从省政府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联合督察组汇报座谈上获悉的。
2009年以来,河北省共查处重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442起,已办结426起,结案率达96.4%。
目前,各设区市在建筑企业中普遍建立了工资保证金制度。2009年,在77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各地共动用工资保证金3013万元,为3497名农民工发放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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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6年了,真没想到这工钱还能要回来,感谢党和政府为我们农民工做主!”日前,承德市双桥区个体施工队队长张金志在双桥区法院拿到82万元欠薪时热泪盈眶。为了这笔钱,他和110名工友已经等了6年。
省政府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督察组交换意见
农民工工作将做到“十个有”
10日上午,在省会河北会堂,省政府与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部际联席会议联合督察组交换意见。督察组对我省清欠工作表示肯定,并对今后的农民工工作提出了“十个有”的要求。副省长宋恩华主持汇报座谈会并讲话。
督察组指出,河北省委、省政府推动清欠力度大,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解决清欠措施有力,加强涉及农民工工资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效果好。截至目前,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劳动争议案件已基本办结,走在了全国的前列。督察组建议,河北要继续保持加大清欠力度的态势,进一步加强对建筑施工、餐饮服务等易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领域和重点企业的监控,落实工作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督察组提出,希望河北省下一步能在农民工工作上做到“十个有”,即: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报酬有保障、生产有安全、工作有保障、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子女有学上、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
宋恩华要求,要努力做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因拖欠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基本办结、因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基本控制。春节后,要研究标本兼治的意见,拿出过硬措施,切实解决农民工就业和工资拖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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