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淘汰”将贯穿今年中国工业结构调整的进程。参加两会的行业代表们纷纷表示大力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提升产业竞争力,使产业发展走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道路。然而在具体淘汰标准上,代表们的观点不尽相同。
产能过剩已经是制约中国经济健康发展的一块“顽石”。李毅中表示,产能过剩问题在金融危机中更加凸显出来。比较典型的是钢铁、水泥、有色金属、造船和煤化工。
全国人大代表、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欧阳元和说,在转变方式调整经济结构,走新兴工业化的进程中,淘汰落后是必须要做的事。“某些钢铁企业高耗能、高污染的小型设备还在运行,对于这部分还要继续淘汰。”
但欧阳元和对目前暂行的淘汰标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说:“现在钢铁行业的淘汰政策以设备容积大小作为标准,有一点片面,有一点绝对化。”
2006年政府发文规定淘汰全部2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2007年淘汰300立方米以下的小高炉和20吨及以下的转炉。2009年公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又明确规定,2010年底前,淘汰3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2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2011年底前再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炉、30吨及以下转炉和电炉。
欧阳元和说:“400立方米的高炉是不是不能生产高质量的产品?这个答案是否定的。国内生产的钢材有一半左右是用于基建的螺纹钢,这一部产品要求不是太高,专家分析认为400-500立方米的高炉生产这样的钢材是最经济最合理的。”
全国人大代表,山东泰山钢铁集团董事长王守东也认为用容积来划分有些片面,应该以效益、节能、环保多方面综合考量,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效益差、污染严重的就应该淘汰,这是优胜劣汰的过程,但不是简单以容积大小来划分的。
而另外几位代表则认为以产能大小作为标准有其道理,尤其是在中国节能减排任务艰巨的背景下。全国人大代表、安徽马钢(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顾建国表示,“淘汰落后,我们是坚决拥护的,但是以怎样的标准非常难说。以钢材讲,300立方米的高炉是不是一定生产水平差,能耗高,这是相对而言的,但300立方米的一定比3000立方米的要差,这个大家都清楚。”
“如果把环保作为指标,以300立方米、400立方米为淘汰标准也不失为一种方法,这种方法是不是绝对的公平,现在不是我们评论的问题。淘汰最终还是要由市场规律决定。”顾建国说。
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鞍山钢铁集团总经理张晓刚表示,他赞成国家产业政策制定的内容。“产业政策制定是对的,出台时机也是好的,方向也是对的,关键的问题可能不是合不合理,而是能不能按照产业政策去做。”
“因为300立方米的高炉主要问题是效率低、能耗高,而且基本上没有环保设施,所以以容积为标准是解决环保的指标问题,要停止小高炉继续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但并不是都要求去改建成大产能,那样产能会越来越大。”
在其他产能过剩行业,也存在淘汰标准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董事长韦江宏表示,目前在钢铁和有色金属等产能过剩行业,大部分小产能的设备都是历史遗留下来的,效率低、耗能高,工艺肯定达不到排放标准,而且很难进行升级,已经不适应目前发展的要求,应该被淘汰。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总工程师张兴凯表示,落后产能应该是在几个方面体现,包括低效率、高污染、高能耗、高风险。他说,国家正在抓紧研究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而其中产能过剩行业的落后淘汰标准将更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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