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昨天透露,《加快钢铁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正在研究制定中,支持钢铁企业遵循自愿、公平、合法的原则实施兼并重组,组建若干个特大型钢铁集团。
目前中国钢铁行业前景并不乐观。工信部原材料司巡视员贾银松23日在新闻通气会上表示,2010年至2011年,全国共需淘汰落后炼铁能力约1亿吨,任务十分艰巨。统计显示,占全国总产量80%的71家重点大中型钢铁企业2009年全年实现利润554亿元,同比下降31.43%。
钢铁工业结构性矛盾还很突出,产能总量过剩、布局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资源控制力弱、流通秩序混乱等深层次矛盾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控制总量、淘汰落后、企业重组、优化布局、规范铁矿石进口秩序等工作进展缓慢,结构调整尚未取得突破性进展。
“世界铁矿石供货商提出大幅涨价的要求,受钢铁产能过剩的影响,市场价格持续振荡,部分钢铁企业处在亏损和微利的状态。”钢铁行业分析人士指出,可以说,原燃料、水、电、运价格上涨压力越来越大,钢铁行业面临的困难不少。
工信部表示,钢铁企业兼并重组下一步的重点是“扶优扶强”,具体包括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具有较强实力的钢铁企业集团,提出组建若干个特大型钢铁集团的方案。
工信部相关人士还表示,“正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及管理办法》,对钢铁行业现有企业生产经营进行规范管理。”
据了解,管理内容包括在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工艺与装备、生产规模、安全卫生、社会责任等方面设置条件,适时公布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作为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核发建筑钢材生产许可证、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及推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等事项的依据,最终达到逐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淘汰落后产能的目的。
专家观点
兼并重组的核心是利益问题
我国钢铁行业集中度低,同时落后产能比例很大。从全球来看,美国4家钢厂的产量占全国的61%,日本4家钢厂占全国的75%,2009年我国6家2000万吨以上的钢铁企业产量仅占全国的32.8%,与发达国家还有很大差距。实施钢铁行业兼并的目的,就是要提高产业集中度。通过并购重组,提高企业生产、经营的规模效应;增强协同效应,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企业控制生产的能力,进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侯志芸认为,兼并重组最核心是利益问题。并购后地方政府的GDP和税收将受到很大影响,而且一些钢铁项目已经有很大的投入,地方政府不愿将这部分项目交给其他利益方。如果地方政府支持,并购就可以加快。财政税收是结构调整的有力杠杆和重要工具,因此,在跨地区兼并重组中利益分配问题是难以逾越的门槛,需要切实解决好地方政府利益问题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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